日軍在牡丹社事件中焚掠屠殺|尹章義

日軍在牡丹社事件中焚掠屠殺|尹章義

台灣抗日史,可上溯自1874年日美聯軍入侵台灣南部的牡丹社事件,下及1944年的瑞芳事件。本文探究牡丹社事件發生的原因,以及日軍在恆春一帶如何焚掠屠殺台灣人。

2017054517

為了防止「中國方面的稱呼」這樣的說法,或者「誤譯」、「誤解」等挑剔、扭曲、誣蔑,本文只採用日本官方的官書和日方當事人的「直下史料」(即時紀錄);所使用的名詞(出處詳正文)也取自前述日方史料而非筆者杜撰。本文完全不引述中方史料,防止「不實」、「造假」等誣蔑;本文只作日本人組織性、非人道的破壞殺戮行為的敘述,不作數量統計,防止因數字不一而遭刻意「抹殺」。

日本對台攻擊的真正理由

1853年以前,日本名義上以天皇為國主、實際上由幕府將軍掌握實權,下轄數以百計大小強弱不一的「藩」。藩主稱為大名,在藩中享有莫大權力,幕府以貢賦和「藩勤制」(藩主輪年到江戶幕府執勤)相羈糜,幾近邦聯制。將軍基本上不干涉藩政,而由若干武士協助理藩,是為「藩士」。

1636(寬永13、明崇禎9)年,德川家光(三代將軍)頒布鎖國令,從此,鮮少與域外往來。1853、1854年美國海軍准將培里(Matthew C. Perry)率領四艘動力軍艦到日本扣關,訂定〈神奈川條約〉,開放對美貿易,並以函館、下田為通商口岸。日人俗稱「黑船事件」。

「黑船事件」是日本現代化的轉捩點,接受西方船堅砲利文明的雄藩快速崛起,1867(慶應3)年薩摩、長州、土佐聯手倒幕,成立奉天皇之名,其實是雄藩共議制的新政權。次年4月,討幕軍攻進江戶城(改名東京),8月明治天皇即位,9月8日改年號為明治,其新政史稱「明治維新」。1869(明治2)年雄藩推行「版籍奉還」,1871年8月天皇下詔「廢藩置縣」,實行中央集權制。

廢藩置縣之後,多半的藩士變成浪人(無職武士)。1872(明治5)年9月26日,外務卿副島種臣告訴美籍參謀李仙得(Charlee W. Le Gendre):「目前日本有40餘萬武士,皆為剛猛難御之輩,若有事皆欣然願意出兵。」廢藩置縣之後的浪人多達40餘萬,成為社會動亂之源。擔任新政府參議、陸軍元帥兼近衛都督的西鄉隆盛(薩摩蕃士、討幕軍都督)主張出兵朝鮮、台灣以為疏解,並自荐為遣韓使。當時7名參議中的木戶孝允、大久保利通、大隈重信、大木喬任等,認為國基未固、國際氛圍亦不利於輕啓戰端,極力反對。

1873年(明治6)10月,西鄉憤而辭職後,近衛局官佐傳出不穩的消息,天皇兩度親諭安撫,西南各地也變亂蜂起。大久保利通等不得不於次年4月,任命西鄉隆盛之弟西鄉從道少將為「台灣藩地事務都督」,偕同李仙得和美軍顧問,假借1871(明治4,清同治10)年琉球漂流民66人登陸台灣東南部八瑤灣,其中54人被瑯嶠牡丹社高士佛原住民所殺為由,出兵台灣。

日軍登陸瑯嶠港

明治7(1874)年5月6日下午7時,日本陸軍少佐兼福州領事、征台軍前鋒福島九成,乘坐日本軍艦「有功丸」,在落日餘暉下,毫無阻攔地駛進台灣南端的瑯嶠港,隨行的有美軍海軍少校克沙勒(Douglas Cassel)和中尉華生(James R. Wasson)。7日晨,福島請美軍軍官一同登陸,克沙勒請福島一人先行上岸,並祝賀福島是日本遠征軍登陸台灣的第一人。10日日艦明光丸、日新號到達;13日孟春號抵達,14日三國丸抵達,一路暢行無阻。

台灣蕃地事務局檔案《處藩提要》揭示日軍暴行如下:

(1)5月22日,進攻牡丹社人堡壘「松永少尉率領分隊前進放火燒屋,松永少尉再次率兵前進,再放火燒屋。」(頁197)

(2)6月1日,進攻狡獅猾,「奪賊四營,放火燒之。」(頁226)

(3)6月3日,進攻牡丹社,「將3、40間民宅放火燒燬」,「進入南方溪中民宅,屋主已逃逸無蹤,四處搜尋並放火將民宅燒成灰燼。」(頁228)

(4)6月3日,進攻爾乃社,「放火焚燒爾乃社所有民宅。」(頁230)

(5)6月7日,〈西鄉都督陣報大隈長官有關蕃地處分大致平定案〉:「不殲滅其巢穴,不足以斬其殘害…一舉將牡丹社蕃部落徹底掃盡…三日,全軍會師牡丹社,破其巢穴,悉數焚燒無遺。」(頁231)

(6)6月17日,李仙得轉陳大隈長官有關克沙勒蕃地之行來函抄件:「我軍斬敵12首級提回陣營時,此村所有清國人皆言,牡丹社酋長阿洛克之首級亦在其中,日本人仿傚彼恐怖野蠻之作風,斬取死者及負傷未死者之首級作為戰利品,掠取蕃敵之兵器及裝束回營。此戰我軍固然旗開得勝,但一舉殲滅牡丹人之策略也為之破滅。」(頁245)

此函道格拉斯、克沙勒5月24日「書於瑯嶠嶼陣營」,26日另一函謂:「余必殲滅殆盡,寸草不留。」(頁247)

「三光作戰」始於瑯嶠事件

田中琢、粟屋憲太郎等編輯的《角川 日本史辭典》「三光作戰」條:(角川書店1996年版,頁452)「さんこうさくせん三光作戰  日本軍が日中戰爭で組織的に行った非人道的な破壞、殺戮戰術。三光とは中国側の呼称で,燒光(燒きつくす)、殺光(殺しつくす)、搶光(奪いつくす)の意。これに対し北支那方面軍(司令官多田駿、岡村寧次)は根據地の潛在抗戰力の徹底的な燼滅戰術を実施し,世界の非難と日本軍の軍紀の低下を招いだ。のち華北以外の戰線でも実施,毒ガスも使用されだ。」

該條文描述日軍對於抗戰根據地的「潛在」抗戰力,實施「徹底的燼滅戰術」,也曾使用毒氣。該條文聲稱,「三光」一辭,是中方描述日軍在中日戰爭(1931至1945)中,實施的組織性、非人道的破壞及殺戮行為。

根據克沙勒的揭發,日軍的「三光作戰」始於1874年的侵台戰爭。克沙勒雖然輕責日軍仿傚牡丹社人之「恐怖野蠻作風」;但他更痛心日軍輕舉妄動,破壞了他提議的「一舉殲滅牡丹社人之策略」,這也是歐洲列強在15世紀以後的「擴張主義時代」,在世界各地巧取豪奪,對付各地原住民的手段。

此外,國史館台灣文獻館也影印出版了《風港營所雜記》,似乎是駐在風港的日軍主官的手稿,始於6月9日,終於11月23日奉命撤兵回國。6月9日「與莿相腳頭人阮有朝筆談」云:「前日我兵剿滅牡丹社,你們即知之歟?」(頁43)勦滅牡丹社顯有殺雞儆猴的作用。6月10日,英國人コツタス來訪,主官問:「往日我兵剿滅牡丹社生藩之事,兄等在府既(既疑即之誤)聞之乎,客答:「可喜,我實不知。」(頁57)初生帝國主義以勦滅生蕃向老牌帝國主義誇耀,想必非常無趣。

日本當時是初生的帝國主義,出兵台灣是明治維新後的第一場侵略戰爭,卻因後續乏力,10月31日與清廷簽訂和協議之後,12月3日悵然退兵。

(作者係台灣史研究會理事長)

附加資訊

  • 作者: 尹章義
  • pages: 54
  • 標題: 日軍在牡丹社事件中焚掠屠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