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同意聲押在野黨魁李在明│劉順達

韓國法院同意聲押在野黨魁李在明│劉順達

22月16日,韓國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共同民主黨主席李在明,指控其涉嫌貪腐、瀆職、受賄,成為韓檢史上首次聲請羈押最大在野黨領袖。17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向檢方發出同意羈押李在明的申請,但該申請將由大檢察廳(最高檢察署)、法務部及總統批准後送交國會表決,在過半議員出席且取得過半同意時,才得以取消李在明享有的羈押豁免權。結果預期將在27日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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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涉嫌多起收賄案

李在明所屬的共同民主黨,在韓國國會300席次中握有169席,具過半的優勢,輿論認為此案遭駁回的可能性很大。但也有意見認為,投票採不記名制,若共同民主黨內的「非李在明派」倒戈,國會仍有可能通過取消李在明的豁免權。

韓國檢方表示,李在明涉嫌在還是城南市長的2014年8月,至今年1月為止,利用修改合約項目,造成城南市開發公社4,895億韓元(約新台幣115億元)的損失,並透過親信向民間業者透露城南市及開發公社的內部機密,圖利民間業者金額達7,886億韓元。2013年11月至2018年1月間,李在明涉嫌向民間業者透露內部情報,圖利廠商達211億韓元。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間,以市長身分兼任城南足球隊(城南FC)主席時,李在明也以提供違法行政優惠向4家業者要求贊助,合計金額達133.5億韓元,被檢方認定為收賄。

不過,李在明在2月16日下午召開的緊急會議上批評,尹政府只會用國家權力打壓政敵,檢察官獨裁政權一定會受國民和歷史審判,並表示將毅然抗爭。他強調自己依據城南市長的職責範圍,依法開發地方經濟,不曾謀取不正當利益。他並且要尹錫悅「別顧著抓李在明,倒是好好穩住物價」。

前法務部長曹國遭判刑

尹錫悅一上任,就說「司法要對得起人民」,不能辜負人民的期望。因此清理「垃圾堆」,讓人民知道前朝弊案的真相,成了他的首要任務。2月3日,前政府拖了三年之久的前法務部長曹國的弊案審理出爐。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曹國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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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國是文在寅執政時期的頂尖紅人,文在寅曾有意安排他為總統接班人,但根據一審判決結果,曹國利用職權幫助子女考大學嫌疑的大部分被認定有罪;其以女兒獎學金的名義收受金錢的行為,被認定違反韓國《禁止不正當請託法》﹔其涉嫌阻礙青瓦台特別監察組對前釜山市經濟副市長柳在洙監察的指控也成立。

對於該案,韓國民眾普遍認為,罪魁禍首是大法院長(司法院長)金命洙,他任命了一批聽話的「愛犬」法官,一心對提拔他的文在寅「報恩」。

金命洙任職五年以來,在文在寅的保護下得天獨厚,包山包海,不少案子在他手裡擱置或拖延多年。金命洙派任的法官也配合演出,他們的判決經常偏頗和政治化,最終受害倒楣的是人民。因此,政黨輪替後,人民都希望金命洙能與文在寅「共進共退」,不要等到今年9月任期屆滿。偏偏金命洙臉皮厚,就是不退。

新總統清算前總統成規律

韓國兩大政黨五年一次輪番執政,新任總統清算前任總統成了「規律」。若去年3月的總統大選,國民力量黨的尹錫悅未當選總統,恐怕前總統文在寅五年的爛攤子無法一一揭露。

繼李明博、朴槿惠下台被判刑後,不少人在等著文在寅的下場。當然,金命洙和權純一這些人也正在排隊等候司法制裁。也許,南韓民主化的路途坎坷不堪,但如同洗衣服一樣,會越洗越乾淨。韓國人愛穿白衣的道理也在此吧。

英國《The Times》前駐韓特派員Michael Breen在他的書《The Koreans》中,提及韓國政壇的腐敗、黨派性等問題。剛好,南韓法務部長韓東勳在國會答詢時說:「如果讓這些特權人士作姦犯科,國家不是變成強盜流氓了嗎?」可見問題之嚴重。

朝野政黨之間的仇恨加深

明年4月南韓將舉行國會議員選舉,這對尹錫悅和執政的國民力量黨是一大挑戰。一來這是南韓選民對執政團隊的「中期考試」,二來是要改變「朝小野大」的政治現實。

最近,共和民主黨自行通過行政安全部長李祥敏的彈劾案,現又組織了「特偵組」調查韓東勳。甚至有共和民主黨國會議員參與每周的「燭光示威行動」活動。在該活動中,居然有國小學生向尹錫悅、金建希(第一夫人)及韓東勳三人的肖像射箭和丟石頭,可見朝野政黨之間的對立和仇恨值有多高。

(作者係韓國昌信大學榮譽教授)

附加資訊

  • 作者: 劉順達
  • pages: 40
  • 標題: 韓國法院同意聲押在野黨魁李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