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不嚴、師之惰│吳文希

學不嚴、師之惰│吳文希

台灣的大學生不論是在公立或私立大學就讀,因已脫離中學時代上課的相關規範,幾乎人人皆有「翹課」的紀錄,此種情況固然與課程內容貧乏有關,恐怕也是受到李遠哲在返台時說,以前在台大就讀期間遇到「枯燥無味」的課程就乾脆不上課,反正只要考試可過關即可的影響。李院士的陳述雖是事實,但不也是不足為取的言教及身教嗎?因為此等言論等於在教導或鼓吹各級學子,只要是自己不以為意的課程,均可採用自修的方式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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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認,全世界各個大學教授並非人人皆用功、勤於更新教材,並以條理分明的方式授課。反之,有些教授的確怠惰、且未善盡本份地準備好教材,以致於年復一年的「老調重彈」。有鑑於此,筆者於1975年學成歸台後,乃檢具美國康乃爾大學於期末實施的學生評鑒課程之範例,向時任台大校長的閻振興建議,讓台大學生於期末時,也可評鑒老師授課的內容及表現,此舉當時引起閻校長的誤解,以為筆者是在鼓勵學生鬥爭老師呢!

「教學評鑒」後來在台灣各大學間逐步展開,至少在台大達到了相對客觀性地選拔出真正教學優良或傑出的教授;但「教學評鑒」並非全然無檢討的空間,主要是教授與學生之間存在了「對價」關係,亦即有些教授刻意討好學生而「放水」,相對地,學生也會對教授回報以高的教學評價成績,因此而讓「教學評鑒」失去了實質意義。

學生進入大學後,繼續認真學習是本份,若因種種緣故而無法努力學習,身兼導師的教授就有責任關注、協助學生,紓解其可能在學習、生活、經濟或人際関係等方面遭遇的困難,若漠視學生學習或課業方面的情況,便是教授怠忽職守。

教授在校傳道授業解惑之際,除應時常充實課程內容外,還應督導學生正確的學習態度;所以筆者每於開課時,都會向學生提出三項規範甚或挑戰:一、為鼓勵學生勇於發問,學生凡在專業課題能提出讓教授無法解答的問題時,即可獲得加分;二、授課教授可採用課程中的相關問題詢問學生,以便喚起學生上課時的注意力;三、授課教授有義務及責任為家長管教學生,當學生缺席三次以上者,註定重修;如學生自認不必上課聽講,家長必須親自向教授清楚說明原委;而自修學生對課程的通曉程度或成績,也必須依授課教授的口試或筆試的評分標準為依據。以上僅係個人在台大授課時的作法,是否得當,尚請同業們不吝指教。

大學生翹課的普遍情形,不僅是學生單方面的因素,教授的放任、馬虎、不負責任的教學態度也是重要原因,所以古人有言「學不嚴、師之惰」,的確是不變的真理啊!

(作者係台灣大學名譽教授)

附加資訊

  • 作者: 吳文希
  • pages: 9
  • 標題: 學不嚴、師之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