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陸配的合法權益和各方反應|俞力工
有關陸配多年來要求立法院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讓他們與外籍配偶一樣,能在合法申請四年後取得身分證,我有以下幾點看法。
立法院受民眾託付,有責任建構良好的社會秩序,以促成社會和諧與融洽,而絕不能刻意制定任何歧視性的法規,對弱勢群體造成傷害,也破壞台灣最高權力機關本身的聲譽。立法院若置社會各界的勸諭、敦促於不顧,其相關立法措施無異於「立法犯罪」。這方面,有朝一日自會受到司法追究,而所涉人員必須承擔一切後果。
其次,自開放旅遊以來,大陸遊客頻頻為文,對台灣的「社會道德」讚譽有加,並視為值得彼岸效仿的「風景線」。實際上,這道風景線之下,卻埋藏著極為虛偽、野蠻、落後,且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普世價值,長期踐踏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以我長期居住的維也納為例,華人人口不過三萬,而奧地利各大政黨為爭取選票,早已分頭與各個社團聯繫,並想方設法主動替僑民提供各種服務。唯獨台灣,居然能夠視40萬陸配人口如無物,非但置之不理,還長期加諸許多歧視性的法律限制。
最為荒唐的是,這幾十萬婦女,加上其配偶,原本就是泛藍陣營的天然鐵票,然而,國民黨卻採取鴕鳥式的辦法,對廣大陸配的吶喊與申訴無動於衷。難道與陸配劃清界限,就會吸引更多的綠營選票嗎?這種算盤、這種智慧,無論從哪個角度觀察,實在是不如街邊擺攤的小販。如此政黨,不敗也難。
幾天前,驟然發現大陸中央四台與國台辦對此事件表示了關注,並提出抗議。本來陸配就不屬僑民,所受制的也不是外國法律,而是堂堂正正受中國法律保障的中國公民。大陸一方予以矚目,也顯示出時代的進步與國內法治觀念的建立。
不久前,北京當局還直接派人將羈押於外國的數十名台灣騙子引渡回大陸。此事值得大家充分思考的是,其法理依據何在?
本人以為,從法律角度觀之,兩岸固然處於內戰尚未結束的狀態,兩岸當局因此均屬合乎國際法承認的政治實體,但作為一個政治實體的前提在於,它不是一個胡作非為的犯罪組織。如果說,台灣這個交戰方當局的領導人,口口聲聲出賣國家權益(譬如「釣魚台是日本的」、「外省人可以滾蛋,因為太平洋沒有蓋蓋子」),則其言論不只觸犯大陸的刑法規定,也違背台灣自身的刑法條例。在此情況下,這個政治實體實際上已逐步蛻變為一個犯罪組織。由是,為了維護全體中國人民的利益,北京當局應當責無旁貸地對那些犯罪分子採取司法追究措施。
鑑於此,單單對陸配問題表示關注,已遠遠不是保護人民權益的充分辦法,我們必須進一步思考如何對肇事者、對犯罪分子,進行相應的制裁。
(作者係旅歐政治學教授)
附加資訊
- 作者: 俞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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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論陸配的合法權益和各方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