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經濟對抗恐將再度升溫│戴肇洋
去年11月,美中領導人在「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期間舉行領袖高峰會談,拜登會後公開表示,雖兩國屬於競爭關係,但此次高峰會談是迄今為止「最具建設性、最富成效性」的討論,雙方責任是促進這種關係的合理化、可控化,進而找出兩國共同的利益。可惜,此一讓國際社會期待的共識,並未讓2018年3月爆發的貿易爭端偃旗息鼓。
最近美國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秘書處針對中國大陸貿易政策檢討的會議上,公開嚴厲譴責中國大陸從2001年12月加入WTO後,並未配合WTO的規範,致力於改革經濟體制,同時朝向市場經濟轉型,反而變本加厲地對產業過度介入、給予不透明補貼,並對外國企業進入大陸存有歧視性限制、侵犯他人的智慧財產權,可以說是忽略市場經濟原則,使得外國企業難以與中國企業公平競爭。
美中在WTO針鋒相對
美國在會議上更進一步指出,隨著中國政府介入的程度加深,以及經濟規模擴大,不但對世界經濟與貿易秩序的破壞愈強,而且對各國企業及勞工的損害日益嚴重。亦即在此種不公平、不合理的競爭模式下,中國大陸產品在市場上具有「絕對成本」的優勢。再者,新冠疫情緩和後,中國面對國內市場需求低迷,無法吸納全部產出,進而波及經濟成長危機,並未透過結構改革解決生產過剩的困境,反而以低價行銷全球市場。
從美國控訴中國的思維加以觀察,除了指其採取智慧財產的侵犯,科技型高端領域透過政策指導介入,對已開發國家造成不公平競爭外,同時挾著政府補貼,傳統型成熟產業採取低價行銷席捲全球,對開發中國家產生不合理損害。換言之,美國在批判中國採取侵略性手段或掠奪性(predatory)作法的同時,將其偏離市場自由競爭的行為形容是「中國衝擊2.0」(China Shock 2.0);甚至認為,全球許多開發中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尚未透過工業化享受到利益,提升國民所得,就遭到摧殘,中國需要為這些開發中國家的經濟無法升級負責。
長期遏制中國科技發展
歐美西方國家對中國科技發展的遏制戰略並非始自今日,而可以溯自1960年代,其中較重要、具有影響的立法及行政命令有從1961年實施,同時每年不斷更新的《國防授權法案》,限制美國政府和軍方與中國科技公司的合作或採購其產品;1977年實施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賦予總統可直接限制與中國經濟交流和科技轉移的權力;1996年歐美西方42個國家訂立的《瓦森納協定》,封鎖與中國高端科技的合作;2011年實施的《國家授權法案》,禁止與中國進行任何雙邊的合作,以至最近2018年實施的《出口管制改革法案》,擴大管制高端科技產品和技術對中國的出口;2022年實施的《晶片與科學法案》,圍堵中國大陸晶片產業發展。
除上述法令外,其他以總統簽署逕自公布實施,任意制裁、限制中國科技發展的立法、行政命令更多如牛毛、不勝枚舉。
無庸置疑,18世紀以來,受到「東低」、「西高」氛圍長期的暈染,無形中形塑了歐美西方國家僅允許中國停留在組裝加工「低端產業」,透過勞力賺取微薄利潤。他們一旦發現中國科技崛起、生產技術進步、產業結構升級轉型,開始與歐美西方國家競爭高端產業的利潤時,美國的恐懼就升溫,進而聯合西方盟國,對中國展開全面制裁。
面對美國這些突如其來的譴責,中國除了否認違反WTO相關規範行為外,並指出,將超過國內需求的產品出口到有需求的國家,不僅反映國際產業專業分工的現象,而且符合國際貿易法則,卻遭到美國以違反國際貿易規範為由加以制裁。以美國對中國電動車加徵關稅為例,中國認為美國在違反WTO規範的同時,抹煞中國出口電動車協助各國汰換燃油車輛,更忽略了中國致力於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的努力。
美國兩黨對中政策均強硬
隨著今年11月美國總統大選來臨,雖然選舉結果迄今渾沌不明,但兩黨對中國經濟政策的立場都是選民關心的焦點。若民主黨賀錦麗勝選,依目前的氛圍,預估將維持制裁中國大陸的貿易行為,其強度或可能超過拜登時期;若共和黨川普挑戰成功,恐將無視WTO規範,採取更激烈的制裁,甚至實施更全面的對抗,例如對中國進口的產品加徵60%的懲罰性關稅、對中國大陸技術的擴張採取嚴格措施遏制等。
誠如英國《經濟學人》日前的文章指出,中國已成為先進科技的超級大國,近年來許多產業類別發展已呈現井噴狀態,正在帶領世界。這些無形的威脅,勢必升高美國的恐懼,讓美中兩國的經濟摩擦更加不易緩和,未來雙方所存在的糾葛,最後將會如何發展,頗值得國際社會密切觀察。
(作者係台灣省商業會顧問)
附加資訊
- 作者: 戴肇洋
- pages: 64
- 標題: 美中經濟對抗恐將再度升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