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法令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刻│趙興鵬

都更法令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刻│趙興鵬

台北市京華城都更容積獎勵案,因涉及圖利及可能的賄賂、官商勾結,鬧得滿城風雨,有人說這是選後政治清算,也有人認為司法歸司法,不能混為一談。各方說的都有理,但一碗水要端得平,不然就會漏出撒得到處都是,例如高雄國賓案的1142倍容積獎勵,為何檢廉機構不立即調查?是綠色執政可法外施恩?

其實所有都更案都有貓膩,只是大小不同,要看申請人的功力如何。有些頭過身就過,而涉案者圖利也有大有小,上至百億,下到百萬,讓人覺得水面下常深不見底。為什麼都更容積獎勵能讓官員可上下其手,連市長都涉嫌其中,就是「獎勵」彈性太大,可跳過法令,繞道而大開方便之門,開了方便後,也給自己開了斂財之門。許多都更案的主事者神深通廣大,可利用某某會議通過的紀錄,發下級地方政府辦理,地方機關更會以交給專家會議討論的方式掩人耳目,根本不在乎母法的相關條例,便宜行事,比比皆是。

與其防止圖利,不如檢討目前的都更法令是否能與時俱進,而不是抱殘守缺,或靠各級政府跳過法律拘束。為什麼財團為爭取20%的容積獎勵,削尖腦袋、冒坐牢風險,也要賄賂官員?

台灣地窄人稠,台北市更是一地難求,建商要推出新建案,只能將目標打到都更頭上,這也是為什麼蔣萬安說台北市大都更時代已來臨。那台北市甚至整個台灣如何面臨大都更時代?商人的鼻子最靈敏,早早嗅出樓盤開發趨勢往哪個方向拐。在空地幾乎用罄見底,都更應該是唯一的選擇。

在土地資源有限下,台灣的天空相對土地則是充裕的,窒礙難行的是,原來要規範健康發展的建蔽率與容積率制度,因土地問題,成了發展的絆腳石。

建蔽率通常高於容積率的影響,建蔽率愈小,地面活動空間愈大;建蔽率愈大,地面活動空間愈小,而容積率因有可以向上發展的天空,開發就不受可開發土地面積愈來愈少的局限,例如新加坡面積僅 734.3 平方公里,人口竟可容納 563.7 萬人。因此,依筆者之見,政府應適量放寬容積率,往縮小建蔽率這方面做法規修改。唯有這樣,台北市等都會區老舊社區都更績效不彰,才能得到緩解。

若容積率法令不鬆綁,台灣老舊社區的市民在沒有足夠的誘因下,當然不會同意都更案,這已造成台灣城市建設普遍趕不上大陸城鄉改造,連六都的市容都不如大陸二線城市。

20%容積獎勵現已淪為政府可給可不給,卡廠商脖子的工具,如法令不改,相信未來類似京華城的荒唐案件還會繼續上演。

(作者係聯勤留守署政戰部前主任)

 

附加資訊

  • 作者: 趙興鵬
  • pages: 23
  • 標題: 都更法令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