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國刺殺蘇雷曼尼事件│張一飛
美國用無人機在伊拉克機場刺殺伊朗訪客,絕對是違反國際法的。川普威脅如果伊朗報復,他必採取更嚴厲的制裁,包括炸毀伊朗的文化遺產,更違背了1954 年「關於武裝衝突下保護文化財產的海牙公約」(Hagu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Property in the Event of Armed Conflict),但美國總統居然在新年選擇這個軍事行動,實在令人驚訝。
伊朗在三天哀悼蘇雷曼尼後,立即向在伊拉克的兩個美軍基地發射了15枚導彈。美方稱沒有人員傷亡,也就沒再採取軍事報復行動。但中東緊張局勢,仍有觸發戰爭的可能。
美國媒體關注的焦點主要在於(1)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影響,伊朗是否會報復,短期和長期對美國的威脅。(2)川普決定實行刺殺的程序是否合法,尤其行政單位對立法單位沒有事前照會,違背了制衡制度。(3)美國憲法賦予國會對外宣戰的權力,參、眾兩院皆抗議川普擅自採取近似戰爭的軍事行動。而對美國此舉是否違反國際法和國際行為的準則,則沒有太多討論。
美國兩黨也一致認為蘇雷曼尼是美國的敵人,國會議員在意的是他們對外宣戰的權利被侵犯。川普不認為他需要先向「國會八巨頭」(Gang of Eight,指的是參眾兩院正副兩黨領導人和兩院情報委員會的正副兩黨領導人)通報,即使在伊朗採取報復行動之後,他對美國的後續行動仍持此種看法。但國會不以為然,故有人建議再通過一次「戰爭權力決議」(War Powers Resolution,國會於1973年11月7日通過,旨在用國會的力量約束美國總統對外發動戰爭的權利),來限制川普的權力。
2001年9月18日,在911後,國會為反恐通過「授權使用武力決議」(The Authorization for Use of Military Force, AUMF)賦予總統以武制恐的權力,但刺殺伊朗的蘇雷曼尼是否適用此法,例如蘇雷曼尼是不是恐怖分子,有沒有在美國從事恐怖活動,法學界基本上是否定的。
1月8日,一架民用737波音班機在伊朗首都德黑蘭近郊墜毀,全機176人死亡。11日伊朗政府承認是軍方「非蓄意地」誤擊,引起伊朗人民不滿,西方媒體報導則凸出有人要求哈米尼下台。
伊朗承認誤打並願意賠償,對蘇雷曼尼事件有緩衝的作用,對世界緊張局勢有降溫的效應。在美國大選剩下不到10個月之際,民用機的犧牲或許是老天為人類安排的滅火器,消消復仇者的火氣,讓中東問題不要在大選年愈演愈烈。
另外,美國兩黨雖爭權激烈,但對外態度則多半一致,對伊朗如此,對中國也是如此。因此,不論11月哪一黨候選人當選,往後美中關係都不可能是坦途。美中貿易談判拖久,對川普有選舉連任的考量,但對中國來說則可換取多一點時間,以便從容應變。而台灣對美國來說,只是「制中」戰略的一顆棋子,要付出的代價很高,例如美國在台灣大選後馬上要求對台銷售豬肉、牛肉、軍火等等。
政治是短暫的,而文化社會傳統是長遠的。成功的政治人物應當了解名留青史的意義。蔡英文必須知道這一點。
(作者係美國專欄作家)
附加資訊
- 作者: 張一飛
- pages: 54
- 標題: 論美國刺殺蘇雷曼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