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漢陳明忠對妻兒的訣別│陳志平
我的父親陳明忠(1929-2019)慣常用輕鬆的語氣,講述任何慘烈的經歷,所以聽者就算覺得可怕或不忍,也往往感覺不到悲情。
曾經一起走過綠島歲月的老同學們(白色恐怖統派政治犯的互稱),對爸爸的形容是個性剛烈、嫉惡如仇的人,簡言之,就是個硬漢。
爸爸離世前總結,覺得自己已盡其所能、一生無憾,唯一虧欠的就是妻子、兩個女兒,以及兩度苦等他坐完牢回家的老母親。
因此作為女兒,基本看不到爸爸的霸總面,更多覺得是說話直白、不會講好聽話的直男。例如,再好吃的東西,爸爸的最高評價也僅是「不錯」;姐姐曾因兩眼視差不戴眼鏡而頭痛,爸爸聽了要姐姐去看醫生,因為:「說不定是得到癌症」。
大學時,某次我洗到破裂的瓷碗、割傷虎口,雖流血不多,但空蕩蕩的破口彷彿黑洞,最後因嘔吐到台大醫院縫合。彼時爸爸剛坐完牢回家不久,媽媽認為他應以行動表達關心,彌補十多年的親情缺失。爸爸於是跟到急診室,安慰的話卻是:「這樣的傷就吐了,萬一被刑求,怎麼辦?」
我曾在爸爸的追思會(2020年2月28日)上,以這段往事說明,他如何教我們要勇敢堅強,爸爸的好友們立刻腦補出他講話的神情,然後都會心地笑了!
也因此,當我整理到這封爸爸當年託人轉交的家書(後查,莊明德就是警總的代號),莫名覺得就是一封訣別信,頓感十分心酸。
未用標準信紙,就是張警備總部的寄物單,爸爸條列式臚列四點內容,僅看前三項,就像是簡單交代媽媽的便箋。
但是在第四點,爸爸說:「我非常非常思念妳們!希望妳們健康 快樂 再見」,最後簽下全名「陳明忠」,並蓋上手印。
依郵戳和註記,信寫在1976年9月27日。這日期是什麼概念?
1976年7月4日清晨6點,爸爸被警總帶到博愛路保安處,一名中將撂下話:「就算人進了棺材,口供也要留下來。」
從第一天問案人員拿的現金保管條上的編號:「民國65年度特字001號」,以及立刻清查財產,爸爸心裡就有數,將被依叛亂條例二條一項求死。
接連是第一階段,六天五夜不給睡覺的疲勞審問,以及其後各五天五夜、五天五夜、五天五夜的二三四階段刑求;從夾手指腳趾,通電灌汽油,到躺冰塊灌辣椒水,中間每當心跳超過200下可能暴斃,問案人員才會應醫生要求稍微緩一下。
爸爸曾經形容坐老虎凳磚頭壓下去,眼前會發黑昏倒,之後兩三星期上廁所都只能背靠地、用手划著走,因為膝關節痛得受不了;鋼絲鞭刑後,以為拿到水杯卻會掉下來,就知道脊椎被打到錯位,神經指揮和肌肉動作因此有落差。
其實,爸爸在第二階段刑求一個恍惚的小空檔做了個夢,頓悟「痛到極致最多就是死」,因此之後三、四階段刑求間的小休息,他有時還會唱首歌自娛;一次問案人員帶爸爸的朋友「觀摩」刑求實況以恐嚇其招供,狼狽不堪的爸爸見到好友,對他扮了個鬼臉打招呼,讓審訊人員覺得爸爸可能瘋了。
這樣四階段刑求近三個月,大約就到了爸爸寫信的9月27日前後。依之後媽媽兩度被叫去問話,搜查人員趁機到家摸走戶口名簿阻擋媽媽聘請律師,以及還未收到起訴書,法院調查庭就開完,一切按預料往判死刑方向進行,至於後來國際特赦組織介入和海外人士登報救援,乃至最後宣判15年刑期的峰迴路轉,都是後話。
回到爸爸寄信的那一刻,刑求結束、死刑勢不可免,身體殘破但精神超脫,對在劫難逃心裡應已有準備,因此一開始就告訴媽媽,毋需再送衣服去了。只是爸爸心裡顯然還有最柔軟的那一塊,那就是對妻子和女兒的不捨。
「我非常非常思念妳們!希望妳們健康 快樂 再見」。我想像我的直男爸爸如何寫下這簡單的告別,覺得這是我聽過/見過最深情的話。
(作者係資深媒體人,陳明忠次女)
附加資訊
- 作者: 陳志平
- pages: 64
- 標題: 硬漢陳明忠對妻兒的訣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