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香」搞到神人共憤|吳德里
道教為主的宮廟信徒7月23日走上凱道,爭取的不僅是拿香拜神的權利,更是抗議蔡政府不該企圖修改宗教團體法,干涉宗教自由。
7月23日正午,烈日當空,來自全台超過萬名信眾、60頂神轎集結在中正紀念堂廣場,進行全台第一遭「捍衛信仰、守護香火」大遊行。照民進黨的說法,全台有一萬多家廟宇、數百萬信徒,這些人只是一小撮人。
其實,遊行前十來天,蔡英文就在內部會議痛罵內政部無能而激起遊行,會害死政府,綠媒全力以赴,把遊行打成減香變成滅香的誤會一場,還怪罪到大陸網軍炒假新聞。從行政院長林全到地方綠色執政首長,各個猛找拜香場合,手執三柱香,表演拜天拜地拜祖宗,渾然忘卻環保署減香叮嚀。
這次以道教為主的宮廟信徒上街遊行,眾多神明陣頭武場文作,只是前戲;減香、滅香也只是引言號,真正要緊的,是內政部原擬修正的「宗教團體管理法草案」。
宗教改革惹火五教人馬
早在民進黨支持同婚合法案時,宗教界已經逼出道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五教聯合,上街反對民進黨決策。隨後為了討好深綠選票,又冒犯延平郡王鄭成功大祭,把中央主祭的位格降為地方官主祭,再說媽祖林默娘是中國人,得罪無數道觀宮廟信徒。
其實,李登輝當總統時,曾言台灣文化就是廟宇文化。民進黨當年就是靠廟會起家,每逢選舉,缺錢的候選人都會借廟前廣場開講,還以神前講話不敢失真來取信民眾。民進黨這次全面執政後,摩拳擦掌全面改革,但要修改宗教法,下的可是險棋。
管控卡住寺廟咽喉
最近被上下怨懟的內政部長葉俊榮,除了曾是台大法律系教授,推動非核家園的要角,還寫了一本教科書《面對行政程序法》。他現在面對的行政程序,真的被他自己搞得一團混亂。
到底內政部有沒有在進行推動草案?這和南部有沒有地方政府三令五申開罰單,要以滅香為終極目標一樣,就是有。宗教團體法前身是1929年的佛道監督寺廟條例,1969年改為監督寺廟條例,事隔半個多世紀,這部一直沒有好好使用的法律,該修,沒人會反對,怎麼修,才能切合實際,引導出健康的宗教環境,才是重點。
內政部既已推出草案,而且在北中南辦過三區三場座談會,今年還要舉辦22場座談會,就要為草案精神及內容負責,不能推說還沒有二讀通過,就可以迴避草案立法方向是否正確,內容是否具有可行性。
草案共有60條,宗旨就是要把宗教團體法人化,宗教事務的執行要先取得政府同意或許可,業務受監督,人事任用也要限制在3人以上,31人以內。寺廟的財產、名冊、財務報告、帳簿憑據,都要報告主管機關列察,更有甚者,最近五年各類組織召開會議記錄和處理文件也要備查。
寺廟主持人選舉傳承本來有一定規矩,草案卻給予政府有權插手,心靈修為也要由政府鑒證,從宗教界看來簡直是不可思議。佛家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說法,基督教更有回頭是岸的牧師被加倍推崇,草案卻斤斤計較宗教負責人不得有犯罪紀錄、破產債務。
違反法律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本來就有刑法違警罰法可資利用,草案還讓宗教團體管理委員會手握大權,據以認可主持人或宗教團體的合法性,還要報備管理機構「列冊輔導」。
污名神明,反撲力量強勁
民進黨每次改革遇到阻礙,就說有既得利益者反對,加以污名化。此次插手廟宇宗教界,觸犯淺綠選民眾怒,就在他們企圖全面管制人的禮拜,還要管到神鬼幽冥三界的意旨。
台灣廟宇文化的特色就是近鬼神,民俗節日大事和拜拜、神明出巡等廟會活動,都有寓意深遠的古老傳說和善良風俗為底韻。特別是一些道觀宮廟,神的活動循慣例,或是擲筊請示神明傳話,這些都有傳統儀式,民進黨要打亂既定儀式,或逕予說三道四批評神明活動,在信徒來說都是褻瀆神明,干犯眾怒的事。更別說隨便懷疑指控廟產來源,監督干預廟事經費、甚至明文規定必要時徵收其既有土地之法條,必然觸動他們滅教的疑慮了。
此次主持眾神上凱道的北港武德宮主持林伯樂,高學歷財經背景異軍突起,背後更有一群精英團隊。民進黨允諾將來推行宗教法案,一定會與宗教界先取得共識。但佛教界已在網路上聚集反對的大同盟;再堅持下去,五教聯合不是不可能出現,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
(作者係前《中央月刊》總編輯)
附加資訊
- 作者: 吳德里
- pages: 8
- 標題: 「滅香」搞到神人共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