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應該響應「校園淨零倡議」│吳文希

大學應該響應「校園淨零倡議」│吳文希

教育部於2019年提出「大學社會責任」(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USR)實踐計畫,並成立USR推動中心,擬將人才培育、學術發展和科技研發等功能,與地方建設需求相結合,以期達到學以致用、促進地方發展的目的。筆者則認為,大學應關注氣候變遷對人類的影響,並響應「校園淨零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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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5日,超過150國的領袖在聯合國大會通過「轉型我們的世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共92條,其中第59條提及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現已成為國際間共同努力的目標。聯合國為推動「可持續發展目標」,每年召開「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COP),目前有197個締約國參與,共同研議、協調、應對氣候變遷的策略及方法,是「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的最高決策會議。

推行「校園淨零倡議」原由

澳洲蒙納許大學能源研究所(Monash University Energy Institute)與該校氣候工作中心,結合了全球各大學的專家,共同推出了「校園淨零倡議」(Net Zero on Campus Initiative)。據「聯合國可持續發展解決方案網路」(U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olutions Network, SDSN)副會長蒲吉(Maria Cortes Punch)報告,目前已有超過1,000所大學同意參與「校園淨零倡議」。

為達到COP設定2050年前全球淨零的目標,各國的生產領域均應通力合作;而大學是一個成型的小型社會,校園內的公用設施,例如各院系所的館舍、實驗室、圖書館、學生活動中心、體育館、宿舍、餐廳、綠蔭庭園等,皆牽連到能源、材料、儀器設備、人員與物料運輸、以及廢棄物的處理等,這些都是可考慮的減排對象;例如在節省能源方面,至少可從減少能源需求、支持採用再生能源、加速能源轉型等方面著手;在人員及物料運輸方面,可考慮減少不必要的差旅,減少使用私人車輛、鼓勵步行、採用自行車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改善校園車輛流量及貨車的排放等;針對各種設施可實施的策略,包括替換碳和能源消耗型的設備、建造綠色實驗室,以及改造校園房舍成為綠建築;處理校園內之廢棄物和回收,則可強調在校園內實施循環經濟和材料回收等策略,使廢棄物再生成為有價值的資源。

大學因具有教學、研究、創新及推廣的角色,所以當各大學重視氣候變遷的嚴重性,至少可以帶動有關氣候變遷方面的研究及教學。同時,大學所取得的減碳成果,亦可帶動整個社會的減碳風氣。

邁向校園淨零的途徑

大學邁向「校園淨零倡議」的途徑,首先須經過大學校長或董事會、校務會議代表、學生及行政人員代表等,認同「校園淨零」訴求,並做出共同的承諾或保證;然後組成負責及執行團隊,並彙整相關人力、物力等資源,盤點校園內所有排放的溫室氣體;規劃完善的淨零計畫,分析實施的效益及瞭解挑戰,確立可行有效的執行策略,設定明確的執行進度及目標;制定校園淨零倡議,探索淨零之創新融資;以及設立監控及評估機制。

「校園淨零倡議」實施原則

「聯合國可持續發展解決方案網路」推出的「校園淨零倡議」,列出了以下7項原則:(1)建立制度體系以支持淨零承諾:制度及營運是管控機構,設定工作團隊及工作流程,以利計畫的準備及實施,推動透明、問責制及利益相關者的參與。

(2)解決所有溫室氣體排放問題:指的是與大學營運和能量消耗直接相關的排放,以及價值鏈中進一步產生的排放。

(3)2050年或之前達到淨零目標:此外尚需設定中期目標,能根據最新的技術、監管或科學發展,及時地審查其績效。

(4)展示脫碳速效:長期及中期的淨零計畫必須得到立即和積極減排行動的支持。脫碳的四大支柱(能源效率、脫碳電力、電氣化和燃料轉換、碳捕捉)可用於確定可量化和簡單、直接的及時減排措施。

(5)評估長期成本和收益:評估淨零計畫在其整個生命週期中的財務和非財務成本及收益,這可使大學制定以證據為基礎的穩健計畫,有助於利益相關者的更多支持。

(6)監控、評估和學習:反思淨零倡議的進展,對確保計畫能適應,和利用氣候科學、監管環境、金融和技術創新方面的發展至關重要。審查實現淨零的進展也將促進行動的問責制和透明度。

(7)使用淨零參與和建立聯盟:校園計畫可以充當實驗室,向校園外的社區提供解決方案,並進行測試。大學是特別受人肯定的學術機構,可以成為當地社區積極變革的推動者。

台灣各大學應響該倡建議

台灣目前還沒有任何大學響應此項建議,並表示願意推動這項時代任務;這可能是因為學校缺乏專業人才,更可能是因為缺乏經費。筆者建議,政府應該編列特別預算,鼓勵各大學申請,如此不僅能讓各大學紛起響應,更可帶動工商企業及民眾對氣候變遷議題普遍的重視。

尤其,《氣候變遷因應法》已於今年2月15日修正通過,其中第4條明訂2050年前要達到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因此,第8條所列的各相關負責單位更應快馬加鞭,主動積極地結合大學的研發實力,至少要先做到於2030年減碳30%的目標。而各大學應配合並認真執行減碳目標,展現出「大學的社會責任」。只有這樣,國際社會才不會認為台灣對氣候變遷問題漠不關心吧!

(作者係台大名譽教授、前農學院院長;中華氣候變遷暨農業發展學會發起人)

附加資訊

  • 作者: 吳文希
  • pages: 12
  • 標題: 大學應該響應「校園淨零倡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