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對台展自信 國民待遇擬出台|柳金財
近來大陸當局擬對台灣同胞推動類同國民待遇的措施,可以說是一項爭取台灣民心的惠台政策,也可望透過台灣支持此項措施的民眾對蔡英文政府的兩岸政策施壓,要求她必須儘速填完未完成答卷,回到「九二共識」的正常軌道。
大陸當局先前召開對台工作會議,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指出,2017年兩岸關係和台海局勢更加複雜嚴峻,表達「堅決貫徹黨中央對台工作大政方針,繼續堅持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會議也提到:「研究出台便利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的政策措施,積極支持台商台企在大陸更好發展,依法維護台胞權益。」大陸當局擬推出類似「國民待遇」的政策措施,這究竟是糖衣毒藥?還是苦口良藥?
應對國民待遇持正面態度
2月8日,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在新聞發布會上回應,有關政策措施涉及台灣民眾在大陸的就業執業、社會保障、生活便利等方面,大陸有關部門正在按照會議精神進行研究,成熟後將公布實施。台灣陸委會則回應表示:對於陸方給予台商國民待遇,「只要對台商經營投資發展有利,且未違反我方法令或損及國家尊嚴,政府持正面態度。」足見,台灣當局對陸方提出「國民待遇」措施持樂見其成的態度,並未嗤之以鼻為統戰。
習近平曾提兩岸應「心靈契合」,建立「兩岸一家親」、「命運共同體」意識。這符合「寄希望於台灣當局、更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指導原則,在實際政策作為上,則轉向偏重傳統「國家中心論」的政治領域衝突,例如主權、領土、政治定位、軍事國防外交。在推展「社會中心論」方面,將兩岸公民社會與人民,皆納入兩岸政策論述的核心內涵、主體與政策實施標的對象,積極主動解決兩岸民眾在具體互動中衍生的經社文等功能性、事務性議題。
國民待遇引發適用性問題
世界貿易組織界定所謂「國民待遇」的原則,係指在民事權利方面,一個國家給予在其國境內的外國公民和企業與其國內公民、企業同等待遇,但此並無涉及政治方面的待遇。大陸當局對台政策提出「國民待遇」原則,顯示其高度自信;不僅給予台商企業在經濟領域的「國民待遇」,更擴及至政治社會領域。
通常,「國民待遇」措施係屬國際法上國與國之間的政策安排。在分裂國家交流的經驗中,兩德未統一前,西德基於對自身制度的信心,只要是東德貨品或人員進出西德,皆享有所謂國民待遇優惠,雙方無需制定雙邊協議,單方片面即可實施。有論者以為,大陸當局若使用「國民待遇」概念,恰恰凸顯兩岸是分裂國家,這與大陸堅持自1949年以來,兩岸在國家領土與主權從未分裂的論述相衝突,因此,大陸應謹慎使用此概念;且落實國民待遇措施不應流於形式,而應落實於實質意義的權利促進。
或有論者以為,與其使用「國民待遇」不如使用「居民待遇」一詞,這比「國民待遇」更貼近大陸的對台政策。但此需要將8位數號碼的台胞證改為18位號碼的大陸身分證,以滿足台灣民眾在就業、創業與生活的需要。藉此,不僅台灣民眾能夠在大陸體制內獲得發展,也利於大陸當局深入台灣基層,贏取台灣民眾的認同與支持,也可從強化中國人認同,進而引導至中華人民共和國體制的向心力。
兩岸互動良窳取決於雙方善意及積極主動的政策作為。兩岸當局與其在政治主權、兩岸定位等高度爭議性問題纏鬥,導致兩岸關係擺盪在「冷和平」與「新對抗」、甚至「熱對抗」中,或刺激中華民族與台灣主體意識衝撞,倒不如主動釋放政策善意,先行讓步處理,給予各自管轄區域民眾類同「國民待遇」的措施,以建立雙方的友善關係。台灣方面給予陸生納入全民健保,不經雙方協議單方即可為之,適足以彰顯友陸的善意。
台灣也應營造友善環境
大陸當局正草擬相關政策措施,例如取消台灣民眾到大陸須入住「涉外旅館」規定;卡式台胞證可購買火車票並刷卡進站;台生亦可比照陸生申請獎學金等。觀之德國統一前,西德對自身制度優勢及民主深具信心,提出積極主動的政策作為,拓展制度示範效應,獲取東德民眾的支持與認同,為兩德統合奠立了涓滴細微的政治基礎工程。西德除給予來自東德的人「國民待遇」、發放身分證;同時制訂兩德內部貿易法,主動給予東德貿易免關稅。兩德並未展開協商就給予貨品免稅,若大陸當局願在兩岸服務貿易、貨物貿易、觀光上讓利,並非不能單方片面決定處理,這樣「更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戰略更能奏效。
當大陸當局給予台灣民眾「居民待遇」或「國民待遇」之際,台灣當局也應該釋放善意,營造對陸生、陸配及陸客的友善環境,保障與促進大陸民眾在台灣的權益。換言之,兩岸當局應該一視同仁地對待及照顧彼此管轄區的民眾,創造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
(作者係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
附加資訊
- 作者: 柳金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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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大陸對台展自信 國民待遇擬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