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不在籍投票制,此其時矣!│曲兆祥
距離賴清德上台執政的日子還有兩個月,但新一屆國會卻已經開議兩個月了,這種行政和立法權的互動尷尬期,確實會製造一些麻煩。有新一屆立委在院會裡正式質詢過行政院長陳建仁,只不過陳院長堅持不承認他是「看守政府」的閣揆。
在新舊政府交替期的內閣就是「看守內閣」,這與個人喜好一點關係都沒有,只不過台灣的「政府看守期」基本上可長達4個月,這與一般國家最多3個月相比,的確長了些,這不僅容易造成行政、立法二權在互動上發生憲政問題,也會造成行政怠惰情事,這或許正是陳建仁不願以看守閣揆自居的原因,因為他一旦承認其政府是看守身分,那麼行政系統自然會放鬆而進入「等待期」,這對政府施政會產生負面影響。不過,當初為了拉齊總統與立委的選舉期程而做了這樣的選擇,或許就是一種必須付出的「代價」吧。
國會改革成立院熱門議題
但是,新的立法院顯然不願意坐等新政府上台,畢竟任期有限,平白喪失一個會期等於自減八分之一的任期,於是就主動開始一展拳腳。其中有關國會改革議題自然就成為重點,這一點筆者大概一個月前就談到了。其實我不是有預知能力,也非由私下管道探知,而是運用邏輯推理就能知曉。
目前行政機關雖不願承認處於看守狀態,但基本上已無能力推出新政策、新預算和新人事,所以立委質詢也抓不到重點,繞著舊政策反覆質詢也問不出個所以然,大概就只能針對弊案或施政錯誤去發揮。這也就是食安和社會安全網議題在出問題後,會引發立委強烈關切的原因。但打弊、打錯基本上只能除弊,並不能興利,而興利還是得找立法院有主控能力的法案,因此國會改革的政治性法案自然受到高度重視。因此,兩個在野黨聯合起來提了五個國會改革案,由國民黨團領銜提出,民眾黨基本上持支持態度。
不在籍投票已討論20年
目前來看,在國會改革方案中,以總統國情報告實施辦法最有可能成功。總統選舉兩輪投票制和不在籍投票辦法雖都受到關注,但二者比較起來,總統選舉改成兩輪投票因涉及釋憲,恐非立法院單方面修法即可完成,而不在籍投票權的行使,卻出現了一定的社會需求。
其實,不在籍投票已討論超過20年了,但每一屆立法院都是在各政黨「盍各言爾志」一番後,就讓法案躺在委員會裡,偶爾拿出來曬曬,讓社會知道這個法案還「活」著。可是,一旦立法院換屆,基於屆期法案不連續的原則,再次打回原形,重新再提案一次,之後老戲碼就再演一次,如此至少已經渡過4屆立法院,32個會期了,算得上是立法院裡「妖精級」的法案了。
為什麼不在籍投票這麼一個具有人權指標性的法案,而且各主要政黨至少表面上都表示贊成的法案,卻長年過不了關呢?其實關鍵就在於兩大黨之間的互不信任,或說得更清楚些,那就是兩黨基於各自的政治利益考量,不敢輕易嘗試這個新制度。
從正面來看,根據聯合國的《國際人權與公民政治權利公約》,行使投票權是人權定義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換句話說,與生命、財產、自由一樣,公民政治權利是不能因任何政治或行政理由予以剝奪的。正是因為這個因素,台灣沒有政黨敢公開反對不在籍投票,但實際上卻在立法技術上不斷予以杯葛。今年1月13日大選,一名韓國籍記者驚訝地發現,台灣這麼一個以電腦產業為主的地方,居然沒有不在籍投票制度,而稍晚一點進行總統選舉的印尼,卻有人在台灣行使海外投票權,這種不諧和感讓許多外國人驚異不已。
科技進步催促不在籍投票
國、民兩黨為什麼互不信任?民進黨害怕大陸會介入選舉,尤其採取通訊投票制,會擔心郵遞過程中發生選票被調包的情形。在台灣選舉史上,郵局曾被懷疑延遲遞送民進黨選舉文宣,引起軒然大波,據說最後還改變了該次選舉結果;雖然事後證明此事乃無稽之談,也沒有人拿出可信度高的證據證明選舉結果因此被改變,不過,郵遞過程的公正性確曾被質疑過。如果未來的郵遞過程要經過互不隸屬的兩個郵政機關,參選者極可能懷疑過程的公正性、中立性。
老實說,民進黨現在已不必存有這種懷疑。何況,國民黨也未必有把握能在不在籍投票制下取勝,與其背上配合對岸介入台灣選舉的罵名,不如放著不改,必要時,還可以拿出來調侃民進黨違憲和侵犯人民權益。
總之,現在民智已開,傳播科技日新月異,看來要繼續拖延不在籍投票法案只會越來越困難。民進黨方面已鬆口表示接受不在籍投票,這表示第一道防線已經鬆動,因此只要反對黨運作得當,分類、分項逐次突破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亦即,除了正副總統選舉,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外,其餘皆可以立法方式設立不在籍投票制度。
民主政治是一種妥協的過程,現在就看113名立委的智慧和立法技巧了。
(作者係師大政治學系兼任教授)
附加資訊
- 作者: 曲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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