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回顧水門案50年看台灣│楊泰順

從回顧水門案50年看台灣│楊泰順

1974年8月9日,美國眾議院針對水門大廈侵入事件提請彈劾尼克森總統,當天稍晚尼克森發表電視演說辭去總統,創下美國在任總統被迫辭職的首例。此一事件對美國政壇造成極大震撼,但50年後回顧更值得關切的,應是美國各界在貪腐總統下台後的自省與改革。

這些自省與改革,讓美國人民逐漸重建民主的信心,相當程度上降低了貪腐濫權的再發生。美國民主讓人稱羨,並非因為從政者清廉自持,而是因為這些自省與劍及履及的改革,使得制度在對抗人類貪婪的本性上獲得成效。水門醜聞迄今屆滿50年,檯面人物多已作古,但因此事件所帶動的制度變革,無疑仍持續影響著美國的民主運作。

水門事件的過程如果放在台灣,或會被認為有些小題大作。一位自稱博士的總統敢以公權力封存學術資料不讓看,會議上官員竟自稱「東廠」進行對在野黨的打壓,服刑中的政客可以主持媒體節目公開論衡政局…這樣的法治尺度,總統就算被發現雇人潛入他黨陣營蒐集情資,恐怕也會大事化小掀不起波瀾。

台灣近30年的民主化歷程中,金權醜聞不算少見,但醜聞所引發的制度變革卻相當有限,政黨政治宛如俄羅斯輪盤,大家都等著看下次誰中槍。50年後觀察水門事件,美國社會在事件後的自省與變革,顯然有不少值得台灣社會反省之處。

水門案後的美國社會自省

美國人的自省首先展現於1974年底的期中選舉,拜民眾對水門醜聞的反感之賜,在野民主黨得票率大勝共和黨近17%,取得眾院超過三分之二席次。且民主黨增加的席次大多屬於北方力倡改革的選區,眾院的守舊保守勢力因此相對萎縮。不少政治素人在此波改革聲浪中脫穎而出,媒體因而稱這批政壇新血為「水門寶寶」(Watergate Babies)。挾著社會期待變革的氛圍,兩年後總統大選又選出一位華府新鮮人,亦即以末世基督徒自許,高懸道德使命的花生農夫卡特(Jimmy Carter)。政壇的大量換血,為隨後的政治改革創造了有利條件。

美國人檢討水門事件,並不僅只歸因總統個人的私德問題,而是更深層的反省,如此無良的候選人何以竟能在重重競爭中過關斬將?於是,焦點便轉移到財團對尼克森的慷慨解囊,由於選舉經費府庫充實,尼克森乃能在1972年輾壓對手。改革者注意到利益團體對檯面人物的大量捐輸,已使得華府政壇宛如近親繁衍,總是同一批熟面孔走馬燈式的輪流執政,社會清流根本少有機會問鼎政壇。

趁著水門醜聞民氣可用,美國國會於是在1970年代通過了一連串的《競選經費法》,嚴格限制個人政治獻金的上限(最初規定每人每次選舉只能捐1000美金)。有觀察者認為,由於選舉經費的有效管控,1976年的大選活動因而平淡沉悶,但也因此造就卡特以新人之姿贏得選戰。

「水門寶寶」除了競選經費法的修正,更制訂了《政府倫理法》(Ethics in Government Act),建立獨立檢察官制度(Independent Counsel),對行政高層的觸法疑慮可以主動進行調查。針對水門事件中尼克森將錄音帶消磁,國會也亡羊補牢通過《總統檔案法》(Presidential Records Act),明定白宮的所有紀錄與影音皆屬公共資產,總統不得任意攜出或銷毀。近年川普與拜登被發現於私宅堆放白宮檔案,便依此法遭到控訴。

國會擴權以制衡總統

美國憲法雖賦予國會監督制衡行政之權,但行政體系掌握資源,在利益分潤的誘惑下兩權透過「肉桶立法」(pork barrel)相互勾結,憲法上的監督制衡形同具文,「帝王總統」(the imperial presidency)乃因而橫空出世。為了導正此一憲政亂象,新國會於是大刀闊斧強化國會的監督權。

由於政府分工日趨細密,國會的監督常因專業化不足而流於形式,為彌補缺憾,新國會乃明定委員會可設數個「小組委員會」(sub-committee),使議員問政更能聚焦。而為了提升小組委員會功能,《國會改革法》明文保障其獨立性,並授予行使調查權、聘用助理及召開公聽會的權利,華府圈因此戲稱此法為「小組委員會權利法案」,可見其對華府政治生態影響深遠。

海內外情報工作向來是行政體系的職掌,基於國安考量,外人對其運作與經費向來無從置喙。故而,情報工作的監督與查核經常成為民主體制的大黑洞,行政首長以機密之名圖謀私利並不罕見。水門事件的發生,便是以退休情治人員潛入在野黨總部,蒐集情資而引發軒然大波。為了封閉此一濫權黑洞,新國會也通過成立「情報特種委員會」,由兩黨議員共同參與分享情資。此一委員會的成立,無異突破了國會議員無法守秘的禁忌,讓政府最神秘的部門也能受到民意監督。

水門事件後民眾對政府並不信任,國會大幅擴權難免被視為政黨惡鬥,為杜悠悠之口,新國會同時也致力於本身的透明化,讓陽光照入國會的每個角落。例如,電子投票制度便在水門事件後引入,讓選民可以考核議員是否言行一致;而隨後的議場全程電視直播,更讓各區選民可以隨時觀看議員的表現。1970年代以前委員會開會並不開放旁聽,但在《國會改革法》通過後,不准旁聽反成了特例。

水門後的改革當然無法完全解決民主運作上的弊端,今天美國國力的明顯下滑,便揭示了改革成效有其侷限性。尤其,有些改革雖然堵住了部分弊端,卻也可能衍生新的貪腐機會。不少學者便認為,美國利益團體在1970年代末期的強勢崛起,便與國會透明化有關。如果議員問政都得攤在陽光下,利益團體當然更容易監督其政治投資是否值得,此一態勢使得民主政治宛如富人的競技場,深化了民眾的相對剝奪感。

故而,檢視水門醜聞後的改革,重點並不在改革是否完美,而在於美國人面對問題勇敢自省的精神。畢竟,改革不可能有完結的一天,不斷自省與求變,正是維繫民主運作的泉源。

缺乏自省如何奢談民主?

水門醜聞曝光後,美國民意不僅將繼任總統的福特拉下台,國會也大幅換血,充分展現自省能力。但自本世紀以來,政治醜聞在台灣幾乎年年有之,但類似美國的自省與改革,卻總是被空話取代。

台灣陳水扁政府的貪瀆,曾引起民眾憤慨,因此衍生的「紅杉軍倒扁」氣勢恢弘,滿街抗議的群眾讓人感覺民氣可用,陳水也因此在下台後鋃鐺入獄。但當同黨蔡英文重新取得執政權,在監服刑的陳水扁立即以保外就醫之名,受到特權縱放禮遇,出獄後還公開主持媒體節目參與政治活動。台灣人有自省嗎?如果有,蔡英文如何能連任?卸任後又順利交棒給同黨賴清德?當年福特特赦尼克森,但民意並沒有放過他,兩年後的選舉福特因此失去總統寶座,但台灣民眾對當權者愚弄法治卻似乎默許。

台灣也曾模仿美國的獨立檢察官制度,在2007年設置「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簡稱特偵組),專司高官貪瀆與重大經濟犯罪的查察。但馬英九執政末期,該組織由於調查民進黨柯建銘的司法關說案,引來綠營的猛烈抨擊,待民進黨2016年重新執政後不久便遭到裁撤。

藍白政黨在立院取得多數後,有意以美國國會的經驗,擴充立院調查權與懲戒權,強化民意對行政的監督。但民進黨操控的憲法法庭,卻以爭議性的「暫停處分令」,不准國會執行其通過的法律,連綠營人士林濁水都忍不住批評,大法官的決定,根本「掏空」了正常國會的應有功能。

事實顯示,台灣過去8年在民進黨執政下,發生了更多的貪瀆醜聞案。水門事件50年後,各項變革仍在美國持續存在並影響著政府運作;但在台灣,改革卻如煙火秀,一陣熱鬧後就煙消雲散。沒有自省能力的台灣社會,如何奢談民主?

(作者係中美文經協會常務理事、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

附加資訊

  • 作者: 楊泰順
  • pages: 8
  • 標題: 從回顧水門案50年看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