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橫《臺灣通史》論鄭成功│徐泓

連橫《臺灣通史》論鄭成功│徐泓

今年適逢鄭成功復臺360周年,臺灣島內卻臺獨勢力高漲,有的學者肯定荷蘭人據臺,說:「荷蘭人來了!臺灣誕生了!」甚至高中歷史教科書還否定鄭成功是「復臺」的「民族英雄」,撻伐他是「入侵者」。值此歷史是非混淆之際,重讀百年之前,連橫雅堂先生著述的《臺灣通史》,其意義極為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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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連橫之世,日寇占據臺灣,推行「皇民化運動」,欲使臺灣同胞馴化於日本習俗。連橫致力於保存民族正氣,使臺灣同胞牢記「臺灣之人,中國人也。」

臺灣300年來歷史,乃我漢民族之移民開拓史,非日寇得而拒之,乃當時之急務。臺灣舊有史書,多已散佚,其存者又多謬誤粗漏,甚至有乖民族大義者。因此,一部國人自撰之新臺灣史是極其需要的。

連橫先生乃秉其先人之懿德與其幼時之志,「昭告神明,發誓述作」,以十年的功夫,1918年撰成《臺灣通史》。體例仿《史記》,為紀4,志24,列傳60,共36卷,88篇。其主旨在發揚民族情神,闡發「民為邦本」之義;故舉凡我民族開發臺灣篳路藍縷之功,抵抗異族犧牲奮鬥之烈,及有關民生之豐嗇、民德隆污與禮樂兵刑之制均詳加論列,並以經世致用精神貫穿全書。

《臺灣通史》參考之史料,有連橫自己尋訪者,有前人之著述,亦有清史館之檔案,然而時當「改隸之際」,兵馬倥傯,政府檔案都已散佚,私家收藏,更半付祝融。尤其前人著述,存著寥寥,以《臺灣府志》為例,通行者唯余文儀《乾隆續修臺灣府志》一種而已;清史館藏,亦不過有關臺灣建省檔案而已。

由於史料之限制,遂使書中難免有謬誤之處,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副院長鄧孔昭教授已為此撰作《〈臺灣通史〉辨誤》(臺北:自立晚報,1991),最近廈門大學陳支平教授又主編六卷本《台湾通史》,由陳啟鐘教授主筆第二卷《明鄭時期》總鄭氏治臺史之大成。連橫《臺灣通史》成於百年之前,受限於當時史料搜集困難而產生之瑕,然並不能掩其全體之瑜。

復臺:臺灣者中國之土地也

連橫為彰顯「臺灣者中國之土地也」,《臺灣通史》於《紀》首立《開闢紀》,《列傳》首立《顏鄭列傳》述說國人開闢之功。

「臺灣固東番之地」,但秦、漢之際,「越之子孫遷於閩,流落海上,或居於澎湖;是澎湖之與中國通也已久。」隋開皇中,嘗遣虎賁陳稜略澎湖地,「是為中國經略澎湖之始,而亦東入臺灣之機也」。唐貞觀間,馬來羣島洪水,不獲安處,各駕竹筏避難,漂泊而至臺灣。終及兩宋,中原板蕩,戰爭未息,漳、泉邊民也漸來臺灣。宋末零丁洋之敗,殘兵義士亦有至者。故各為部落,自耕自贍,同族相扶。

元代,澎湖居民日多,已有1,600餘人,貿易至者歲常數十艘,為泉外府。至元中,乃設巡檢司,隸同安。為中國置吏行政之始。但明初,廢巡檢,盡徙其人於漳、泉,而墟其地,遂為海寇所據。明季設水師標於金門所,出汛至澎湖而止。臺灣一地,土番雜處,其時,中國之民潛至,生聚於其間者已不下萬人。海澄人顏思齊居臺灣,鄭芝龍附之,以為發展基地。崇禎元年(1612),鄭芝龍就撫,將此地稅與荷蘭,為互市之所。荷蘭遂占據臺灣,聯絡原住民,招納內地人民。鄭成功北伐失敗,退守福建,地蹙軍孤,議取臺灣。

永曆15年(1661)3月23日,率兵25,000,24日泊澎湖,4月初2日至鹿耳門,則水驟漲丈余,大小戰艦啣尾而渡,縱橫畢入。引兵登陸,當地漢人紛紛響應來歸,於是4月初6日克赤崁城。荷人退保熱蘭遮。4月26日,成功遣使勸降曰:臺灣者,中國之土地也,久為貴國所踞。今余既來索,則地當歸我,珍瑤不急之物,悉聽而歸。若執事不聽,可揭紅旗請戰,余亦立馬以觀,毋游移而不決也。生死之權,在余掌中,見機而作,不俟終日。唯執事圖之!

荷人不降,戰至12月13日,荷人長官揆一( Frederick Coyet)開城投降。《臺灣通史•開闢紀》云:臺灣復為中國有矣。是役也,陷圍七月,荷兵死者千六百人。自天啟四年,至永曆十五年,荷蘭據有臺灣凡三十八年,而為成功所逐。於是,鄭成功之威名震乎寰宇。

連橫總結《開闢紀》,再申論云:余嘗考之史籍,驗之地望,隋、唐之際,以及宋、元,皆稱琉球。明人不察,乃呼東番。…《臺灣縣誌》曰:「荷蘭入北港,築城以居,因稱臺灣。」然臺灣之名果始於荷人否?志稱荷蘭設市於北,築磚城,制若崇臺。海濱沙環水曲曰灣,又泊舟處概謂之灣。此臺灣所由名也。如志所言,拘泥文字,以為附會之說,臺灣果出荷人,則荷人著書當用其名,何以又稱為小琉球耶?《蓉洲文稿》曰:「萬曆間,海寇顏思齊踞有其地,始稱臺灣。」思齊踞臺早於荷人三年,若徵此說,則臺灣非出於荷人也明矣。…當明中葉,漳泉人已有入臺僑住者,一葦可航,聞見較確。…延平入處,建號東都。經立,改名東寧。是則我民族所肇造,而保守勿替者。然則我臺人當溯其本,右啟後人,以毋忘篳路藍縷之功也。

治臺:撫拊人民安生樂業

鄭成功復臺,改赤嵌地方為東都,置承天府,以楊朝棟為府尹,莊文烈為天興知縣,祝敬為萬年知縣,設安撫司於澎湖。是為地方之制。又以周全斌總督承天府南北諸路,任官撫番,分管社事。《臺灣通史•職官志》云:夫臺灣固我族開闢之土,延平既至,析疆行政,撫育元元,而我顛沛流離之民,乃得憑藉威靈,安生樂業,此天之默相黃冑,而故留此海外乾坤,以存明朔也。克臺之歲,綱紀振飭,制度修明,泱泱乎大國之風也。延平立法嚴,而愛民如子,勸之以忠,勵之以勇,使之以義,綏之以和。閩、粵之民,聞風而至,拓地遠及兩鄙。

《臺灣通史•刑法志》云:克臺後,任賢使能,詢民疾苦,民亦守法奉公,上下輯睦,奸宄不生,而訟獄幾息矣。經立,遵用成法,民樂其業。閩粵之人,至者日多,盡力農功。

鄭成功復臺,百事俱舉。養兵之數,多至七十有二鎮。使鎮為千人,則器械糧秣之數將何所給?於是,休兵息民,以治農畝,僅留勇衛、侍衛二旅,以守承天、安平,餘鎮行屯田之制,自耕自贍,不取於民;故無養兵之患。軍隊屯田,闢地日廣,遠及半線、北港溪。其後,寧靖王術桂入臺後,更以竹、滬一帶,土厚泉甘,墾田百數十甲。歲入頗豐,有餘則散之故舊,不需湯沐之奉。《臺灣通史•田賦志》云:諸鎮屯田至今尚留其跡。此則鄭氏富強之基也。

明末,鄭芝龍駐安平,自為堅艦,貿易於南洋群島。凡海舶不得鄭氏令旗者,不能來往。每舶例入二千金,歲入以千萬計,以此富敵國。鄭成功入臺,清廷為防鄭氏反攻,遂嚴海禁,行遷海之令,將沿海三十里居民,榜限三日,「盡令遷移內地」,「否則發兵剿流」;界外村社「燔其舍宅,夷其壇宇,荒其土地」;沿海數千里,盡委而棄之。福建沿海對外貿易大受打擊,經濟衰退。卻給鄭氏經營海外貿易機會,繼承父輩從事海外貿易傳統,利用臺灣在東亞海路的樞紐地位,大興販洋之利;故得獨握其利。通飭金廈、銅山、達濠諸鎮,與民交易,無相詐虞。

鄭經時代,又命戶都事楊賢監督洋船,往賈暹羅、爪哇、呂宋。時值西人東來通商,鄭氏又與荷蘭、英國、葡萄牙、西班牙通商,「歲率數十萬金」。日人亦以雞籠為商埠,許其僑住。「臺灣所用之銅,來自日本。德川幕府亦輒以寬永錢助餉,歲率數十萬貫」。《臺灣通史•商務志》云:凡中國諸貨,海外之人皆仰給焉。故能以彈丸之島,而養七十二鎮之兵。歲率數十萬圓,故無竭蹶之患。…此則鄭氏通商之策也,其所以裨益於國計民生者甚大,故漳泉人爭附之。

鄭氏軍隊以屯田自瞻不取諸民,又能以海外貿易所得挹注財政。而鄭氏愛民,即使後來鄭經西伐,「軍費浩繁,轉粟餽餉,取之無窮;而歷年積蓄,因而漸罄。然猶不斂之民,而以王家所儲者用之。

閩粵之民聞風而至

鄭成功奮起抗清,北伐不成,收復臺灣,思明之士,多歸之。入臺之後,設官立職,行愛民之政,軍隊屯田自瞻,興海外貿易之利,挹注財政,「徵賦甚輕,故民皆樂業」。於是,閩粵之民,以漳州、泉州、潮州、惠州為主,遂為原住民外,臺灣人口主要成分。《臺灣通史•風俗志》云:臺灣之人,中國之人也,而又閩粵之族也。

永曆16年(1662),鄭成功卒,子經立。18年(1664),以諮議參軍陳永華為勇衛,軍國大事悉任之。永華為政儒雅,與民休息。改東都為東寧,天興、萬年為二州。20年(1666),聖廟成。3月,以永華為學院,葉亨為國子助教,教之、養之。臺人自是始興學。《臺灣通史•教育志》云:臺人自是始奮學。當是時,太僕寺卿沈光文居羅漢門,亦以漢文教授番黎。而避難搢紳,多屬鴻博之士,懷挾圖書,奔集幕府,橫經講學,誦法先王。洋洋乎,濟濟乎,盛於一時矣!

於是,臺灣文教興盛,從此:臺灣者乃中國之土地也,臺灣之人乃中國人、閩粵之族也,臺灣文化華夏文化也。

百年前,連橫先生在日帝殖民統治之下,撰《臺灣通史》揭諸凜然之中華民族大義,今日在島內瀰漫否定中華民族認同氛圍中,重讀連橫先生論述鄭成功復臺、治臺大功,強調:「臺灣者乃中國之土地也,臺灣之人乃中國人也。」意義極為重大。

(作者係暨南國際大學榮譽教授)

附加資訊

  • 作者: 徐泓
  • pages: 66
  • 標題: 連橫《臺灣通史》論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