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具「寓禁於徵」功能│王有康

奢侈稅具「寓禁於徵」功能│王有康

台灣2023年奢侈稅較2022年增加16億元,增幅高達41.5%,創下2011年奢侈稅開徵以來的最大稅收金額。

奢侈稅對象為高價商品

奢侈品稅是對高價值、非必要的商品和服務徵收特定稅。奢侈稅的課稅項目因各國而異,但一般都是高價值商品和服務,最常見的奢侈品稅包括高價名車、遊艇、私人飛機、高端電子產品、名牌服裝、珠寶和豪華房地產。其徵稅對象都是有能力購買此類商品的富裕人群。

政府徵收奢侈品稅主要是為了從較富裕的人群中獲取額外稅收,通過重新分配財富、來促進社會公平,再通過政府將稅收用於教育、醫療保健、社會福利、照顧中低所得階層,縮小貧富差距,也可抑制奢侈品的過度消費。

台灣仍維持對奢侈品課稅

目前在台灣境內銷售、產製或進口奢侈品需課10%奢侈稅,奢侈品貨物有五類,包括完稅或銷售價達50萬元家具、300萬元以上的9人座以下的小客車、300萬元以上的飛機或直昇機、船身達30.48公尺的遊艇,以及單件50萬元以上的龜殼、珊瑚、象牙等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另外,奢侈品勞務包括每次銷售價格達50萬元,且無法退還的入會權利,例如高爾夫球場、度假中心、俱樂部、聯誼會等入會費,就營業人在銷售時按售價課以10%奢侈稅。

台灣原本對「持有兩年內房地」課徵奢侈稅,但由於財政部2016年推動房地合一稅,另行頒布了「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對房屋與土地在短期持有後再出售加重課稅。為避免重複課稅,2016年起房屋與土地類便不在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所列的奢侈稅之列。

觀察台灣自2011年開徵奢侈稅以來的稅收變化,2011到2015年的奢侈稅金額分別為22億、42.75億、53.18億、54億與41.9億;之後隨著2016年房地類奢侈稅停徵,2016到2019年的奢侈稅收明顯減少,分別為28.25億、23.16億、24.73億與27.34億。2020年受到Covid-19疫情的影響,台灣奢侈稅較2019年略降,剩26.53億,2021到2022年的後疫情時代,由於百業百工恢復正常營運,奢侈稅收再度增加,分別為36.16億、38.95億,2023年奢侈稅收更高達55.13億,較2022年增加16億,增幅高達41.5%,創下奢侈稅開徵以來的最高稅收,主要歸功於2022年高價車輛買氣升溫所致。

中國擬擴大奢侈品課稅範圍

消費稅是中國前四大稅種之一,主要是針對在中國境內生産、委託加工和進口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納稅人必須依照規定繳納消費稅。2023年消費稅收入有人民幣1.6兆元,占中國整體稅收的8.9%,消費稅收主要來自菸、酒及酒精、化粧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石油燃料、汽車、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與遊艇等類。其中氣缸容量在4.0升以上汽車的消費稅率40%最高,煙絲與化粧品的消費稅率30%次之,金銀首飾、鉑金首飾和鑽石及鑽石飾品之消費稅率為5%。

由於現行的《消費稅暫行條例》自2008年修訂至今已有16年之久,中國於2024年7月15日召開的第20屆三中全會,特別針對消費稅提出改革方向,包括擬擴大奢侈品的課稅範圍,將私人飛機、馬術、會所休閒俱樂部等高檔奢侈品,納入消費稅徵稅範圍。

美國停徵奢侈品稅

1991年美國老布希總統曾實施奢侈稅,當時規定在一定金額門檻以下的消費行為按一般稅率課稅,超過金額門檻的部分要加徵10%奢侈稅,課稅標的包括私人遊艇、私人飛機、珠寶、豪華轎車等。老布希當時的立場明確,就是認定富人購買名牌奢侈品炫富的心理,大於商品的實用性,應該要多繳稅。當年美國政府對遊艇課徵10%奢侈稅,美國有錢人便不再向美國遊艇製造公司購買遊艇,轉向到鄰近的巴哈馬購買遊艇,如此一來,重創了佛羅里達州的遊艇業,導致許多工人失業。

此外,當時政府預估開徵10%奢侈稅,在5年之內可課得90億美元的奢侈稅,結果開徵第一年卻只收到3,000萬美元的奢侈稅。因此,美國國會在1993年8月便廢除了奢侈稅。

結論

實施奢侈稅,可能導致消費者轉而選擇到較低,或沒有奢侈品稅的地區或國家(如避稅天堂)購買奢侈品。例如,歐洲的消費者會在稅率較低的國家購買豪華汽車,然後進口到本國,但為能達到「寓禁於徵」目的,對境內高價奢侈品開徵奢侈品稅仍有必要。惟在某些情況下,對於企業為商業目的購買的奢侈品,或許可以考慮不課徵奢侈稅,例如禮賓公司基於公務禮儀,用於接送客戶的豪華汽車,或高科技半導體公司因業務需要所購買的非營利性質的高價高端電腦,應可排除適用奢侈稅。

(作者係廣東海洋大學台籍教授)

附加資訊

  • 作者: 王有康
  • pages: 62
  • 標題: 奢侈稅具「寓禁於徵」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