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經濟復甦須賴民營企業動能│戴肇洋
在揮別「金龍」、迎接「福蛇」的前夕,1月13日已卸任的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林毅夫,在「亞洲金融論壇」(AFF)發言時表示,最近數年大陸經濟遭遇前所未有的逆風,但若以其過去10年GDP年均成長仍可達到5.9%,與相同期間美國GDP年均成長僅2.5%比較,大陸將會逐漸縮小與美國的差距,如果持續此一成長幅度,預估大陸在短期內極可能反轉超越美國。
儘管林毅夫對大陸經濟成長的預估有其基礎,筆者則認為,面對國際環境劇變,尤其川普重返白宮所主張的美國優先保護主義下,大陸需要思考的並非如何提高經濟成長幅度迎頭追上美國,而是要促進民營企業發揮昔日的動能,成為創新經濟結構的重要引擎,進而形塑出更堅韌的競爭實力。
回顧過去40餘年來,大陸民營企業的投資表現在經濟升級、轉型的過程中厥功甚偉,曾經因創造「5成稅收、6成GDP、7成技術創新、8成城鎮就業、9成企業家數」等亮麗數據,獲致「56789」的美譽。
應重振民營企業投資信心
大陸經濟改革開放以來,投資對經濟的貢獻比重平均達到五成以上,超過消費及出口對經濟的貢獻,不僅主導了大陸經濟快速崛起,而且創下1981至2010年年均成長達到兩位數字以上。也就是說,分析大陸經濟發展過程,不能僅從投資對經濟刺激作用的角度切入,而必須從投資對促進經濟持續高度成長,相對於消費與出口,扮演著無可替代的角色進行比較。
此意味著,在大陸企業占比超過九成以上的民營企業動能,已在大陸整體經濟、就業及稅收等方面,扮演著無可替代的角色。其背後反映的意義是,面對未來全球景氣復甦步調難以掌握的前提下,大陸若要調整經濟結構,擴大內需逐漸替代外需,拉抬經濟持續成長,讓經濟早日復甦,就必須借重投資,其中更需充分發揮民營企業的投資潛力。
不過,誠如許多學者的研究調查發現,大陸民營企業近年來在經營上遭遇市場准入限制、融資信用困難、用地取得不易、保障法制薄弱等問題,造成投資明顯衰退。因此,未來如何重振民營企業的投資信心,促進景氣加速復甦,是大陸政府極為迫切的挑戰。
民營經濟法制極為重要
依據大陸官方所公布的資料顯示,過去20年,大陸曾先後公布多項促進民營企業動能的措施,其中包括2005年公布的「非公經濟36條」、2010年公布的「民間投資36條」、2023年7月公布的「民營經濟31條」等。如果進一步分析可發現,這些皆是比較屬於指令性質的「意見」,而並未以「外部成長」資源,讓內部經營面臨困境的民營企業得到較完善的協助。
2024年12月,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的討論,才從消弭民營經濟長期以來所遭遇各種不對等或不合理權益的「除弊」,以及從增加民營企業更多經營資源,參與重要科技專案計畫的「興利」兩大功能,包括公平競爭、投資融資、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審議,讓社會期待該促進法能透過法制規範,提供民營企業更完善的保障,甚至對過去常被質疑的「國進民退」格局進行調整。
從監管轉型發揮賦能作用
很顯然地,目前大陸市場仍存在部分外部資訊不對稱、壟斷性等缺陷,未來在建立市場公平競爭上,政府部門除了應肩負政策任務外,也必須調整過去監管的心態,轉型為發揮「賦能」的作用,讓政府資源在市場公平競爭中扮演最合適的配置角色。
不可諱言,過去20餘年來,隨著大陸人均所得不斷增加,其消費動能並不至於因最近數年景氣轉緩而陷入長期萎縮,若能在政策上持續相當的溫度,將可挹注經濟成長。至於出口動能方面,因受國際環境左右,較難透過政策加持呈現拉抬作用。在此前提下,若能透過更具體完善的法制,對民營經濟的保護與發展有更加明確的規範,將會提高民營企業的投資信心,進而擔任創新經濟結構的引擎。
因此,未來在活絡民營企業動能政策規劃或相關計畫執行上,除了避免政府資源偏向國營企業外,如何理順並鞏固政府與民營企業的「信賴」關係,讓中國建政以來,首部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為宗旨的重要法律落實,使得民營企業能享受到政府所提供的政策「好處」,充分發揮民營企業的潛力,同時讓民營企業與員工分享更公平的成長果實,完成「共同富裕」的理念,將是大陸加速經濟復甦、持續成長的關鍵。
(作者係台灣省商業會顧問)
附加資訊
- 作者: 戴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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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大陸經濟復甦須賴民營企業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