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中國大陸地方行政組織│胡承渝
江蘇省和浙江省是同級行政單位,因為都是「省」。青田縣和天台縣是同級行政單位,因為都是「縣」。北京市和灤州市都是「市」,是同級行政單位嗎?當然不是,北京市書記是副國級,而灤州市的書記是正處級,低了五級,為什麼?因為是不同的「市」。

清朝地方行政機構分三級
中國歷史上有很多不同的地方行政單位,依出現時間,有郡、縣、州、府、道、路、軍、監、省、司等。同樣的名稱在不同朝代可能很不一樣,例如漢朝的「州」比明、清時代的州地位高很多。但在同一時代,同一名稱的行政單位應該是同級的,但民國以後才有的「市」卻不一樣。
清朝地方行政機構分為三級:省、府、縣,也有少數特殊的省、府、州,或省、州、縣。另外有一級「道」在省、府之間,但不算正式行政區,而是省政府的派出單位。道員算是省政府官員,派到地方管理政務。
民國成立後,北洋政府廢掉了府和州,把道改成正式行政區,成為省-道-縣三級。北伐前後,國民政府又廢掉了「道」,成為省-縣兩級。但一省要直接管理幾十個甚至上百個縣,太不實際,於是又設立行政督察區,像清朝的道是省政府的派出單位,每區由一專員領導。
民國之後出現市政府
民國還出現了一種新的行政區:市。市本來是農業社會人口聚集交易的場所,在鄉村也會有市集。但官商富人聚集的縣治,金錢驅動貿易,有更大的市集;又因防禦及治安建有城牆;所以稱為「城市」。到資本主義興起,城市發展更大,逐漸形成新型的都會。舊的政府機構慢慢不能滿足居民的要求,開始出現自治性質的市政管理機構,作為輔助機構,但還不能取代正式的政府單位。
中國第一個正式的市政府應該是民國10年(1921)廣東軍政府成立的廣州市:「廣州市為地方行政區域,直接隸屬於省政府,不入縣行政範圍。」同年,北洋政府也頒布《市自治制》,規定了兩種市:特別市在省之下,地位相當於縣,也就是後來的省轄市;普通市則在縣之下,相當於鄉鎮,也就是後來的縣轄市。
民國19年,國民政府又訂立《市組織法》,多了一種地位更高的市,直屬行政院,稱為院轄市或直轄市,與省平行。之後陸續成立了12個院轄市。於是有了三種地位不同的市,如只看地名,某某市,看不出是哪一級的行政組織。不知道為什麼都要叫做市,若創造不同的名稱,例如都、市、邑三級,則一目瞭然,立刻知道是哪一個層級。
1949後從二級變成三級制
1949年新中國成立,繼承了民國的地方行政制度,但也瞭解到省、縣二級制,管理不方便,於是成立了相當於以前行政督察區的「地區」,成為省縣之間的組織,但不設人民政府,只設黨委。
改革開放後推動城市化,在行政組織上有一個重大的改變,就是設立「地級市」,主要是由「地區」轉換。地級市是正式的行政機構,不止有黨委,也有市長。中國的地方行政組織正式從二級制變成三級制。
從表面看,現在以「市」為名的行政組織有三個不同級別:直轄市(省級市)、地級市、縣級市,分別與省、地、縣平行,但實際上更為複雜。
三種市中地位最高的是直轄市,只有4個: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雖說與省平行,但他們的市委書記通常是政治局委員,是副國級。而省委書記是正部級,低了一級。
地級市還分三類。最高級是「副省級市」,全國共有15個。雖然屬於省管轄,但副省級市的書記和市長是副部級,享有省級經濟管理權。財務直接與中央政府掛鉤,部分項目審批可獨立申請。各省省會(包括自治區)如非副省級市(大部分不是),則是次一級。書記通常也是省委常委,所以是副部級。除了這兩類,其他的地級市就是普通的地級市了,領導是正廳級,稅款必須先上繳省級財政,才能分配,而且需上級審核。
不論是直轄市、副省級市,還是普通地級市,下面一層的地方行政單位是縣。推動城市化後「撤縣設區」。直轄市的縣全改為「區」,地級市也有不少縣改了。就像「市」有不同級別,「區」也是一樣。直轄市下的區與地級市平級,是正廳級;副省級市下的區是副廳級;而普通地級市下的區,則和縣一級,是正處級。
除了縣改區,地級市下的縣也有改成「市」的。這種「市」是縣級市,與縣一樣是正處級,但行政上比縣有較大權力。縣級市常由省政府直管或地級市代管,在省級層面有更多話語權,政策更靈活,自主權更大 。
縣或區下一級的地方行政組織則不完全一樣。縣以下設鄉或鎮;區以下除了鄉鎮外,在人口集中區域則設街道辦。鄉、鎮為大家熟知,但可能以為街道辦是街道大媽自發的組織,其實街道辦事處是區政府的派出單位,在地級市與鄉鎮平行,是正科級;在直轄市則與縣平級,是正處級。所以北京市的一個街道辦書記或主任,是與縣長同樣級別的官員;因為是區的派出機關,不算獨立的地方行政機構,所以沒有街道人民代表。
中國大陸地方行政組織會這麼複雜,主要原因當然是正處於從農業轉型成工業社會,摸著石頭過河,一直在找尋最適當的制度。
(作者係旅美政治評論員)
附加資訊
- 作者: 胡承渝
- pages: 68
- 標題: 簡介中國大陸地方行政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