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兩制」台灣方案的幾點意見│紀欣
針對探索「兩制」台灣方案,筆者表示以下幾點意見,敬請指正。
(一)主權與治權。兩岸領土與主權從未分裂,但要結束政治對立,兩岸首先須化解「中華民國定位」、「一國兩區」、「一國兩治」等政治分歧。港澳回歸是「中國在香港、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兩岸復歸統一不是主權與領土的再造,而是主權與治權的統一,因此是「中國在台灣恢復行使治權」,但台灣可以實施「台人治台、高度自治」。
(二)政治體制。行政權方面,台灣應享有高度的行政管理權,但該管理權不得牴觸、危及中央政府在台灣行使主權的權力及國家整體安全;行政長官必須權責相符。立法方面,台灣應享有獨立的立法權,但任何立法不得違背「一國兩制」原則及台灣基本法,並須調整台灣現行婚姻法、繼承法等相關法律,以避免任何人在台灣受到歧視待遇。司法方面,除非攸關國家主權或中央政府權限,台灣應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及終審權。考試、監察制度是否保留,可由台灣民意決定。台灣22縣市可考慮縮編,以減少行政資源及選舉浪費,提升官員行政效率。
(三)政黨政治。政黨政治可予以保留,但任何政黨不得在黨綱、黨章中有分裂國土或違背「一國兩制」等主張。政黨除可提名各項公職候選人,亦可推選全國及大陸部分省級的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參與國家的參政議政工作。
(四)選舉制度。各級普選可予以保留,但支持台獨的政黨/候選人不得參選,民意代表在問政時,亦不得以非理性態度破壞「一國兩制」原則。台灣行政長官應採普選、絕對多數方式產生。
(五)經濟制度。台灣可保有自己的貨幣,財政可以完全獨立,稅收可全部用於島內需要,中央政府不在台灣地區徵稅。台灣各行各業和金融市場可照現制繼續營運,兩岸並可實現經貿一體化,整合兩岸的分工機制,協助台灣產業升級,提升民眾的生活水準。
(六)社會福利政策。台灣應保留全民健保、勞保、老人年金等社會福利政策,並可用省下的龐大軍費,落實老年長照政策、提高基本薪資、擴建社會住宅,以緩解社會貧富不均問題。
(七)教育科學文化。教育方面,應相互承認學歷,開放教師至對岸教學,促使人才互補。文化方面,應加強宣揚中華歷史文化,增進兩岸同胞的精神紐帶,這可從兩岸共用史料、共寫史書做起。科技方面,兩岸應共享研發成果,共同促進高科技產業進一步發展。
(八)對外關係。台灣民眾極重視「國際活動空間」,2022年白皮書對相關權益已提出諸多具體措施,例如統一後台灣可以適當身分參加聯合國下的各類機構,至於聯合國中國代表團是否應有台灣代表參與,亦可列入討論。
(九)愛國者治台。鄧小平1984年就說,「港人治港的標準必須是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該標準簡單明確,未來治理台灣的台人必須是賢能的「愛國愛台」者,以確保台灣長治久安與國家的整體利益。
附加資訊
- 作者: 紀欣
- pages: 50
- 標題: 對「兩制」台灣方案的幾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