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光復與新時期戰後秩序的維護│汪濱

台灣光復與新時期戰後秩序的維護│汪濱

抗戰勝利和台灣光復是近代中華民族同仇敵愾、浴血奮戰抗擊日本侵略;是中國近代以來最為徹底地洗刷外來侵略恥辱、重塑世界大國地位、開闢民族復興前景的重大標誌;是世界反法西斯同盟粉碎軸心國邪惡勢力,建立戰後世界和亞洲國際秩序的典型象徵。

台灣光復構成中國版圖

近代以來,中國邊疆危機日甚,主權和領土完整屢遭破壞,其中收復台灣和澎湖就成為中國在抗戰中最堅定的主張。1936年7月,毛澤東接見美國記者斯諾(Edgar Snow)時直接指出:「中國的迫切任務是收復所有失地,而不僅僅是保衛我們在長城以內的主權。這就是說,東北必須收復。這一點同樣適用於台灣。」全面抗戰爆發後,光復台灣成為全國各界的共識。

1940年4月,董必武與張瀾、許德珩等28位各黨派人士,在國民參政會聯名提出《策進台灣朝鮮革命使敵益速崩潰案》,「我與敵為交戰國,應即宣布馬關條約無效,認台灣亦在應收復之失地範圍。」1941年12月9日,中國政府發表對日宣戰布告,「茲特正式對日宣戰,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特此布告。」這意味光復台灣和澎湖已成為抗戰標誌性成果。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中國政府即公告:依照規定,台灣全境及澎湖列島應歸還中國,本府即將派行政及軍事各官吏前往治理。10月25日,陳儀將軍代表中國政府在台北公會堂接受駐台日軍投降,並宣告:「從今天起,台灣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權之下」。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取代中華民國成為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雖然兩岸出現分離的狀態,但作為國際法主體的中國並未分裂為兩個,台灣作為中國一部分的國際法地位並沒有任何改變,這構成了當代中國主權和版圖的基本樣貌。

台灣光復標誌國際秩序

隨著國際反法西斯戰線的逐步形成,中國收復故土失地的主張成為同盟國的共同立場。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分別在重慶、華盛頓、倫敦同時發布《開羅宣言》,宣布「三國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共同簽署、後來蘇聯參加的《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的其他小島之內」。同年9月,日本當局簽署《日本投降條款》,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在中國政府宣告「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後,沒有國家對此結果提出異議或反對,使之成為亞洲結束戰前舊秩序、開啟戰後新秩序的標誌。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第26屆會議通過2758號決議,決定承認新中國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台灣作為中國一部分的地位得到確認。同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183個國家,都在涉及台灣地位的問題上給予過明確的政治承諾。可以說,一個中國原則的確立,既是戰後國際秩序的主要內容和標誌,又構成當今台灣定位的國際法基礎。

「主權—霸權」聚焦台灣問題

台灣光復被納入中國的主權範疇是戰後秩序的體現,但美、蘇借助「雅爾達協定」以犧牲中國為代價劃分勢力範圍,而中國國內形勢的變化打破了美蘇圖謀,美國利用朝鮮戰爭介入國共鬥爭,並將陣營對抗枷鎖置於中國,造成台灣問題的形成。之後,美國為鞏固其霸權擴張,不斷強化台灣當局的角色地位,對中國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造成重大負面影響。

1972年中美關係出現轉圜,「主權—霸權」矛盾有所緩和,但台灣問題並未得到根本解決。冷戰結束後,美國出於地緣政治和意識形態考量,不僅將台海局勢與其單方面構建的地區秩序掛鉤,而且將台灣問題作為對華博弈的籌碼。近些年來,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立場日漸空洞化,甚至以言行實質性否定對華政治承諾。正是由於美國出於霸權私利而策動台灣問題的性質發生轉變,使之從中國的內政問題演化為中美之間的矛盾問題,企圖利用戰略形勢的變化,架空甚至推翻台灣光復作為戰後秩序的實質,這是造成當前中美關係及台海局勢持續緊張的原因,而島內台獨勢力也利用中美戰略矛盾的持續與深化,而與外部勢力勾連。

需要看到的是,中美在台海的力量質逐漸走向均勢,這意味著美國霸權越來越難單邊塑造和維持秩序,其在冷戰後所主張「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局面正在走向解構,維護涉華戰後秩序的責任越來越依靠中國。

解決台灣問題能維護秩序

當今世界正面臨百年未有的變局,一方面全球和區域各層次大國間的權力關係不斷變動,局部的舊秩序正在瓦解、新秩序正在形成;另一方面戰後秩序仍是確保世界總體形勢和亞洲區域穩定的關鍵要素,反對世界大戰仍是各國的共識。在此變亂交織的複雜局面下,中國作為世界秩序主要的參與者和塑造者,就必須徹底解決台灣問題,才能在亞洲維護戰後國際秩序,有效確保中國的大國地位和周邊安全環境的總體穩定。

「統則強、分必亂」是一條歷史規律。實現國家完全統一,徹底解決台灣問題,既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應有之義,也是對於涉華戰後秩序正本清源之舉。台灣光復是全體中華兒女共同抗戰的成果和歷史榮耀,在面對新時期更大的霸權時,我們不僅要維護這一成果,更要通過實現國家完全統一,塑造有利於國家主權、安全、發展的秩序條件,早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作者係華中師範大學副教授、台灣與東亞研究中心副主任)

附加資訊

  • 作者: 汪濱
  • pages: 83
  • 標題: 台灣光復與新時期戰後秩序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