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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05 九月 2022

《台灣關係法》在美國政治發展史上即便不是絕後,至少也是空前。該法在規範美國與中國關係正常化後,與台灣方面的非官方關係,它明確要求美國政府確保台灣的安全,具體表現在美國對台販售防衛武器的文字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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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TRA)是卡特總統與美國國會相互較勁下的結果,有許多內容並非卡特政府所主張,而是由國會主動修改加入的,這當中固然是從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以來,積極強化對美國會工作的成果,才能夠在卡特與國會失和的情況下找到對台施力的支點。

另一方面來說,國府當局無法改變的是,從1972年尼克森訪問大陸後的上海公報,乃至1978年12月卡特政府的美中建交公報,以及1982年雷根政府的八一七公報,這三項公報當中都不斷地主張,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符合美國的利益,台灣問題應由兩岸中國人以和平方式解決。

亞太和平符合美國利益

美國深知北京堅定反對台獨。不必爭論美國究竟是「認識」一個中國,還是「承認」一個中國,美國的根本立場是維持台海和平,希望北京能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美國也深知與北京建交後,台灣安全不止影響亞太情勢,更可能會影響美國內部支持台灣民間與政界人士的態度,故不斷地表達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看法。

《台灣關係法》除規範美國與台灣的非官方往來,最重要的就是有關軍售的相關文字,美國透過軍售協助台灣建立足夠的防衛武力,這使得台灣有能力抵擋大陸的武力威迫。美國協助台灣,維護兩岸分立的狀態,但絕非維護台灣往獨立的方向發展,美國深知北京反對台灣獨立的強烈立場,台獨必然引發戰爭,這是美國不支持台獨的考量。美國不希望台灣被武統,但也不希望台獨引發戰爭,因此採取平衡的策略,就是台海兩岸中國人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至於統或獨,美國並未明確選邊。

美希望兩岸問題和平解決

早在尼克森透過國安顧問季辛吉打開對中關係的初期,台灣的安全就一直是美國的重要議題,到了卡特不顧國會的反對,決心推進與北京關係正常化後,更成為美國當局與國會關切的核心議題。

美中關係正常化後,雙方交流馬不停蹄。根據國務院的檔案,1979年1月9日第一個美國國會代表團,到北京與大陸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會談時,參議員葛倫就提醒鄧小平,國會對美中關係正常化的重要影響,希望鄧小平能公開宣示和平統一。

葛倫說,很多外國政府不明瞭國會在外交關係上的重要作用,為使兩國關係正常化順利,在處理有關債權與資產、貸款,以及未來雙方財務關係等事務的協議,都必須經過國會同意。一旦碰到阻礙,即可能使兩國的新關係產生困擾與損害。他表示,國會對於大眾的情緒是很敏銳的,有幾百萬美國人關切台灣安全,鄧小平的聲明提到使用和平方式,他感到滿意與高興。他建議,鄧小平在訪美期間發表和平統一聲明,因為這有助於美國民意支持最惠國待遇、債權與資產協議、財務協議等。

鄧堅持統一是內部問題

鄧小平回應說,中國希望以和平統一的方式讓台灣回到祖國懷抱。如何完成統一是中國內部的問題,我們不能單方面宣布不使用武力解決台灣問題,是因為若做此承諾,就無法和平解決,這個承諾會綁住中國的雙手。如果我們宣布不使用武力,蔣經國領導的台灣當局可能會完全不與我們談判,一年兩年過去,沒有談判,這也沒關係,但十年後呢?如果中國只剩下一隻手,這就會造成武力解決。

參議員努恩問鄧小平,兩岸統一後,台灣仍可保持安全的軍事力量嗎?鄧小平表示,這一點都不困難,生活條件與社會生活都不用改變,台灣當局仍可保有現在所有的權力,他們唯一要做的,是改掉中華民國的國旗,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我們歡迎他們享有完全的自主。

努恩追問,統一後,台灣當局可以維持安全的軍事力量一段時間,不需要結束武裝嗎?鄧小平給了簡潔的回答,是的,不需要。

友台派納入保障台灣安全

美國政府在與北京建交後的聲明當中,提到要修法規範美國對台的非官方關係。1979年1月26日,卡特向國會送交台灣綜合立法,也就是後來的《台灣關係法》。卡特需國會支持法案,但卡特自上台後與國會的關係就很惡劣,國會早已不滿卡特未徵詢他們的意見。台灣關係法草案給了國會運作空間,讓國會中許多友台派決定挑戰卡特的決策。

柯林頓總統時期的國務卿歐布萊特,當時是國安會幕僚,負責國會聯絡工作。她在2月3日提交的一份有關國會報告裡面提到,國會關切三個問題,一是台灣未來安全問題的保證,可以確定會在法案當中加入某些文字,但應該會與美中雙方的協議一致。二是台灣駐美人員的外交特權與豁免,議員會提修正提案。三是使駐台灣機構成為聯絡處,也就是回復到政府對政府的關係。

就在國會討論《台灣關係法》的過程中,2月17日,大陸對越南展開軍事行動,北京的此項行動不免加深了美國國會的疑慮。歐布萊特在2月18日的報告裡表示,直到17日止,國會支持關係正常化的行動,尚看不出出兵越南對台灣綜合立法的影響,但國會普遍認為,應該暫緩對美國駐華大使伍考克的同意權。

《台灣關係法》中有關美國有義務提供台灣防衛武器的文字,就是美國議員加入的文字,表達美方對台灣安全的關切。原本卡特政府與北京談判建交過程中,美方即確定仍要持續對台軍售,雙方差點因此無法完成建交談判。國會不放心行政部門,仍將美國對台提供武器寫入法條當中,強化對美國政府的約束。

旨在維護美國自身利益

過去40年,台美關係發展有著許多改變,舉凡雙方人員接觸的限制放寬,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名稱的使用,都是雙方非官方關係持續發展的結果。但當中最核心的,仍是如何確保台灣安全,提供台灣防衛武器也成了美國與北京始終存在的政治矛盾,儘管美中雙方有「八一七公報」,但美國隨後改變態度,向台灣提出口頭六項保證,以表達美國對台軍售的自主權,不會與大陸事前協商。

總體來說,美中三公報加上《台灣關係法》,都是主張台灣問題由兩岸中國人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關係法》開宗明義就說,為了維持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穩定,這幾個字代表著美國最高利益。

卡特也對《台灣關係法》發表聲明表示,這個法案與美中雙方政府在關係正常化所達成的諒解一致。也就是說,《台灣關係法》不能超越美中建交公報的精神,兩者可以說是平衡,在這樣的情況下,美國基於現實考慮,站在美國利益上,與北京關係正常化,但不會忽視台灣的安全問題,而在台灣安全問題之外,是美國不挑戰北京所主張的「一個中國」,美國不對台灣領土的主權歸屬明確表態,卻在不支持台獨的態度方面表達了看法。

美國向來不支持台灣獨立

美透過《台灣關係法》持續對台軍售40年,加上不支持台獨的背景,可以說該法維持台灣安全的目的,並不是讓台灣往法理台獨方向前進,而是在時機成熟後,台灣能夠與大陸進行談判,兩岸中國人自己找到雙方都能夠接受的和平解決方案。

在美中關係正常化後,美方未提供先進武器給台灣,以免台灣挑釁大陸,對當時蔣經國向美方爭取能繼續納入美國核子保護傘的提議,美國也斷然拒絕,從這種種跡象顯示,《台灣關係法》協助台灣建立自主防衛能力,卻不讓台灣武力超越大陸、擊敗大陸,從而透過武力手段爭取法理台獨的機會。美國真正的目的,始終沒有明白表達的,是如何讓台灣能與大陸找到和平解決的方案,《台灣關係法》與台獨有著根本上的矛盾,民進黨政府現在藉著維持現狀的假象,玩弄美國政府,遲早會遭到反噬。

(作者係資深媒體人)

週一, 05 九月 2022

本文認為,影響未來美國對台政策的主要變數,是中美戰略衝突。衝突可能導致中美敵對,衝突也可能帶來中美之間的戰略需求。從這一點來看,台灣的戰略價值趨於下降。把握好中美戰略衝突這一辯證關係,對台灣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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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建交40年之際,如何看待撲朔迷離的中美關係?一方面,中美貿易談判宣布限期終止,似乎中美在全球不平衡問題上的分歧,沒有預想的嚴重。另一方面,中美戰略衝突呈現隨時擴大之勢,中美在南海的軍事較量此起彼伏,一浪接一浪。

兩岸關係也撲朔迷離。九合一選舉後,大陸對台方針未變,仍把實現兩岸統一的希望,寄託於台灣人民,相繼推出一系列惠台政策。但在民進黨刻意炮製的「停滯」狀態影響下,兩岸民心得不到安寧,民眾福祉得不到保障,兩岸協商難以推進。

2020年大選臨近,台灣政治人物忙於「抬轎造王」。此外,無論是執政的民進黨,還是在野的國民黨,無不將各自的執政前途,寄託於美國對台政策的改變,表現出越來越倚重美國的態勢。從僥倖心理出發,試圖維持「不統、不獨」的現狀。

目前,中美戰略衝突在時限和力度方面,呈現高度不穩定狀況,充滿變化。在這個問題沒有根本解決的情況下,應警惕分裂主義勢力在台灣盲動可能帶來的災難。

美國從不介入到介入

美國執行《與台灣關係法》(下稱《關係法》)40年來,美國對該法的執行與政爭,成為闡釋中美關係重要的風向標。由於推行《關係法》涉及東亞地區、海峽兩岸及美國的巨大利益,多年來,美國政客們對《關係法》,以及冠以「加強」名義的《關係法》種種執行,不斷興風作浪,樂此不疲。

不過,美國也有自己的政策界限,即將《關係法》作為國內法執行,不直接在對外關係上與台灣掛鈎。在執行過程中,美國也從不直接挑戰中美三個公報承諾的「一中政策」。在中國的主權問題上,美國所持的立場是「不介入」或「沒有立場」(中美建交時,范錫國務卿語we take no position)。

台灣身分的缺失,並不妨礙台灣政治人物對《關係法》頂禮膜拜,以「引證」《關係法》,作為對抗兩岸統一的「依據」。《關係法》中,美國對西太平洋安全表示的「嚴重關切」(注意,解釋權在美國,並非美國有義務捲入),以及隨後美國政府在武器承諾等方面對台灣所做的「六點保證」,成為台灣推行「獨台」和「台獨」路線的「政策依據」。基本情況是,言必稱《關係法》,行必禮《關係法》。

與此同時,不挑明台美之間實質上為非官方關係的真相。美國一些政客對此極力迎合,別有用心地宣稱《關係法》是「美國與台灣法律關係的依據」。目的是在明知美國不會超越紅線的前提下,製造假象,借挑戰中國主權,創造模糊空間,收割利益。

中美戰略合作時期。必須指出的是,中美建交時,美國對中國的需求是聯華制蘇,戰略目標是實現美蘇緩和。《關係法》對美台關係的定位是「執行美國與台灣的非官方關係」,這與中美戰略合作的意圖一致。中國政府從不接受美國干涉中國內政的《關係法》。《關係法》本身也不具任何國際與外交含義(當時參院版本拿掉了眾院法案版本在名稱上冠以的「美國」字樣,最後文本稱之為《與台灣關係法》,以保持非官方關係上法律的一致性)。這種中美官方、美台非官方關係「有章可循」的一致性,導致其後中美簽署八一七公報,美國表示將節制武器售台。1987年,美蘇緩和並簽署反導條約。

從戰略合作走向戰略競爭時期。冷戰後,國際戰略環境發生巨大變化,中美關係從戰略合作走向戰略競爭。面對中國的崛起,美國在對台政策上開始違反中美官方、美台非官方關係「有章可循」的一致性,主要手段是在執行《關係法》時,凸出安全因素,加大對台軍售和提高美台關係層級,特點是一方面提升美國對台灣的影響,另一方面也竭力插手兩岸關係。

美國在台灣問題從「不介入」向「介入」變化的典型例證是,1995年到1996年美國支持李登輝訪美導致海峽危機的發生,以及小布希執政期間美國加強《關係法》,以及美國對陳水扁的「支持與管制」。2005年,中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加強了對台灣分裂勢力的束縛。

《台灣旅行法》也是國內法

川普政府上台以來,中美戰略衝突逐漸明朗化。美國在對台政策的一個重大舉動,是強化美國在台灣問題上「討價還價」的立場,其中以美國國會通過《台灣旅行法》為代表(2018年3月16日,經川普簽署,該法在美國國內正式生效)。在法律意義上,《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HR 535)仍然是美國國會自產自銷的「國內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對美國干涉中國內政表示強烈不滿。同時稱「該法案不具法律效力」,點到為止。

值得注意的是,與40年前通過《關係法》比較,這次美國國會無異議通過《台灣旅行法》,行政部門沒有進行任何斡旋,而且完全同意,大幅提升「美國對台灣持續的承諾」。美國軍方在美艦停靠台灣、美國「南海自由航行」行動、美國對台軍售等議題上,也走在前面。

這些現象說明,川普政府聲稱將台灣納入「印太戰略」,發展美台關係,不僅是為了在中美關係上虛化「一中政策」,而且有長期的戰略圖謀。其中,支持民進黨名為維持現狀,實則破壞兩岸關係的大陸政策,可能是一個選項。也可能,美國企圖達到它在中美談判中的其他目的,將另有選項(《台灣旅行法》提案人表示,法案除了打破美台高官不能互訪的壁壘,提升美台關係等條款外,「對美國安全具有重要性」。)

目前,《台灣旅行法》帶來的美國對台政策種種「異象」還未全部展開。但可以斷言,美國對民進黨的政策支持,會進一步助長民進黨加劇海峽局勢的緊張。最近,民進黨公開推出以大陸為敵的兩岸安全政策,氣焰囂張,就是明顯的例證。

中美戰略衝突將不可避免

季辛吉早就指出,美國「必須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長期競爭戰略中,找到一個地位」。這暗示,對美中關係競爭加劇的前景,必須有所準備。中美戰略衝突將不可避免。

對於中國來說,戰略永遠是辯證的,逃避衝突不是選擇,選擇衝突或許意味著選擇機會。就中美衝突而言,目前主要表現在兩個層次。

其一,全球層次。中國從過去重視雙邊,向重視多邊調整。例如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的持續推進,以及最近聯合國就中國「一帶一路」倡議表示支持。美國認為,其在全球傳統的單邊霸權,受到中國的挑戰。

其二,地區層次。在東亞地區,美國費盡心力組織多邊安全框架,試圖遏制中國。美國指責中國為南海地區「國際衝突的來源」,同時將台灣公開納入「印太戰略」。但亞太地區的經濟發展與中國緊密相連。美國「印太戰略」貪多求大,影響有限的弱點正在逐漸顯現。加上川普的個人特質,增加了美國地區安全政策的諸多不確定性。美國的盟友也遲遲下不了決心究竟是否要參加反華同盟。

台灣問題的要害在於地區安全問題。這次推出《台灣旅行法》是一個重大信號。從美國的用意來看,在鼓吹「中國戰爭威脅論」方面,具有試探性。為應對戰略格局的變化,美國可能不會成為東亞國際地緣政治的穩定器,反而極有可能成為地區爭端的挑起者。

台灣問題可能成為「誘餌」

從這一點來看,美國有可能以局部的地區「失序」為口實,加緊對台政策調整,強化干涉兩岸關係的立場。悖論是,中美戰略衝突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美國必須精打細算,從化解中美衝突的需求出發,不排除美國也有可能轉向戰略收縮。如果朝這個方向思考,美國在中國統一問題上,有可能將台灣問題作為「誘餌」,與中國討價還價。對大陸而言,戰略選擇具有多樣性,峰迴路轉、驚濤駭浪、柳暗花明都是常態。

面對中美戰略衝突,台灣的選擇變得非常重要。最近民進黨為搏「最後一口氣」,公開推動以大陸為防範目標的「國家安全強化工程」。這是一項明目張膽的冒險政策,兩岸同胞不得不防。

(作者係上海台灣研究會研究員)

週一, 05 九月 2022

《台灣關係法》(TRA)是美國在其霸權操作上「境外管轄權」的一種狡詐形式。40年後檢視此一「國內立法」的主要背景,不必諱言,當年美國國會議員中的主流派,抓到大陸才剛開始進入改革開放大局,北京與台北各自的軟肋,而以耍賴的姿態取得台海兩岸的默認,致得以牽制破壞中國統一、民族復興運動長達40年之久。

華盛頓與北京在1978年12月中同步宣布,定於次年元旦正式建交。此消息傳到台灣如同「死刑定讞」,朝野各界陷入震驚、茫然失措,也有少數人神經過敏地倡議,籌劃迎接可能前來接收的中共人員。而北京方面則於1979年元旦公布《告台灣同胞書》,開宗明義地中止了「解放台灣」政策,代以「三通四流、和平談判、結束敵對、共議統一」,主要是針對蔣經國/國民黨的呼籲建議。

公平而言,北京言辭懇切、姿態謙抑,應可說明其為解决兩岸長年僵持的善意及誠意,這更是攸關兩岸、全中國前途的重大問題,台灣不宜草草以「統戰」二字河漢斯言、一筆抹煞。

美國早在季辛吉密訪北京時,即預謀準備兩手遊戲,由其國會另立特別法案,表面上是對白宮/國務院的新台海兩岸政策進行監督制約,避免「老朋友台灣」陷於危險、蒙受不利;骨子裡則是為食言悔約卸責。玩的是土匪惡棍的邪惡心態與卑鄙行徑。吾人似可略作回顧。

美國主要傳媒在美中建交後對北京「得意」與台北「落寞」有大幅報導,隨之便透露出國會刻正密集隱秘集會,旨在對台灣有所「補救/施援」云云。台北對此更高度「關切」。

同年2月,美國參眾兩院以幾乎全票通過由參議員愛德華甘廼迪領銜的國內法TRA,但該法却涉及邦交國的領土主權,特別是其中的軍售/安全等更直接介入他國的內政。因為事出突然,北京/台北措手不及,立即開會進行研判以了解美方的用意,並設法交涉回應。

台北方面很快派出一「非官方」但具代表性的小組,到華府進行了解,並防範被更進一步「出賣」。代表小組由甘廼迪親率「法律顧問團」接待,對TRA做了周詳解說,甘氏在結論中強調:「你們注意到的,這份法案都注意到了;你們沒有注意到的,這份法案也都注意到了。」台北來客聞之大悅,才知道美國「愛台(我)之深」,自此便更加唯美是從是賴了。

國民黨的高層竟無人警覺到,美國亞太戰略結構下的TRA,是為20年後的台灣政黨輪替,以及步步崛起的中國大陸,所準備的「保護傘/殺手鐧」。在台灣,TRA 40年來低調但強力運作,是國民黨及中華民國淪為「去中國化」自宮從犯的根本原因;更是李登輝、馬英九兩度拱手讓出政權給否認「九二共識」、堅拒「一個中國」的民進黨的真實背景。他們忠實地奉行服從、服務「拆散中國」的美帝國霸權戰略利益!

40年過去了,兩岸中國人應認清,美國人是怎麼看待、操作所謂「三公報、一法案」這個美中正常化關係的柱石了。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如果40年後仍短視姑息,只圖小利近利,則美國的水滴石穿持久戰,可能終將得逞。

(作者係本刊主筆)

週一, 05 九月 2022

《台灣關係法》1979年4月即完成立法程序,但其後40年間美國行政部門、國會、智庫通過全面落實、擴大闡釋、另立新法等方式,使該法原先模糊的部分變得清晰,甚至強行塞入原本不存在的內容,增加其打「台灣牌」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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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月26日,美國總統卡特向國會(美第96屆國會)送交一份關於如何安排對台行政事務的草案,即所謂「台灣綜合法案」(Taiwan Omnibus Legislative Bill),主要談及通過設置「美國在台協會」,來處理日後美台非官方關係。

以國內法介入他國的先河

2月28日,民主黨籍眾議員紮布洛基(Clement Zablocki)向眾議院外委會提交《台灣關係法》草案(H.R.2479)」。3月28日及29日,國會眾參兩院以不到兩天時間快速通過《台灣關係法》。4月10日,卡特正式簽署,成為公法(Public Law 96-8.),生效日期追溯至1979年1月1日起。

《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TRA;大陸一般稱之為《與台灣關係》)是美國的一部國內法,法案共18條,這直接開啟了美國以國內法形式來介入他國內政的先河,給中美關係帶來巨大障礙。

表面看來,1979年4月10日卡特正式簽署後,《台灣關係法》就已經完成立法程序,但後來的發展過程遠比這複雜,美國行政部門、國會、智庫等分進合擊,通過全面落實、擴大闡釋、另立新法補充等方式,使得《台灣關係法》原先相對模糊的內容變得更加清晰,甚至強行塞入該法原本並不存在的內容,以進一步增加對中國大陸打「台灣牌」的籌碼,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行政部門不斷進行僭越

《台灣關係法》僅「授權美國人民同台灣人民之間的商務、文化和其他關係」,此規定的核心要義有二:一是僅是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之間維持一定關係,而不是美國政府與台灣當局維持一定關係,也就是說,如果嚴格按照該法規定,美國政府與台灣當局是不能往來的,至少是沒有被法律授權的。二是雙方之間僅能維持商務、文化等領域的關係,對於政治、軍事等敏感性極高的領域層面,雙方不應有所往來。

但後來的美台關係發展表明,美國在處理台灣問題時已完全僭越了《台灣關係法》的相關規定,在過去40年中美台關係絕對不止是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的關係,美國政府從來都是直接介入,而且介入程度之深,遠遠超越商務、文化等層面。

在戰略層面,美國歷任政府所推行的亞太政策中,都會將台灣視為重要戰略支點,川普的「印太戰略」尤其如此,美國高官多次表示,「台灣是印太戰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政治層面,美台官方互動日益密切,例如1995年美國邀請李登輝訪美、2016年川普與蔡英文通話,都徹底打破了此前雙方關係的「禁忌」。台灣經濟部長、國防部長、外交部長、陸委會主委等都多次赴美訪問,美國也曾指派內閣級官員訪台,近期美台雙方更鼓噪蔡英文在「過境」美國時訪問華盛頓,並到美國國會發表演講。

在軍事層面,除對台軍售,美國現在更直接對台灣的軍事戰略布局下「指導棋」,並在防務產業、軍事演習等領域加大與台灣合作力度,在2017至2019年連續三年的《國防授權法案》中,都專門設立台灣條款,要求增進與台灣的軍事關係。

美力圖轉向「三公報三法」

長期以來,美國官方所宣稱的「一個中國政策」都是以「三公報一法」為核心意涵,即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和《台灣關係法》。由於依據美國的制度規定,法律的效力本來就在公報的效力之上,所以「三公報一法」在實質上本身就已經向台灣傾斜。但以「台灣連線」為代表的美國國會「親台勢力」並不滿足,還想進一步制定更為「親台」的政策。具體表現在:

一是監督行政部門認真落實《台灣關係法》。事實上,在《台灣關係法》制定後的第二年(1980年12月12日),美國參議院就通過「台灣關係法執行情況:第一年」決議案(S.Res.564)。此後美國國會就不斷加碼,反覆重申《台灣關係法》的重要性,要求白宮和國務院認真落實,如1985年7月11日眾議院拋出「重申《台灣關係法》,要求國務卿必須就此項法案的執行情況提交年度報告」(H.Amdt.307)。1999年6月8日,國會在對當年《國防授權法案》的補充條款中,專門增設一條「落實《台灣關係法》」(S.Amdt.576)。

後來美國國會對行政部門的施壓力度進一步加大,如2004年6月23日眾議院通過「重申將毫不動搖地履行《台灣關係法》」。2012年6月6日,國會甚至拋出「國會應該設立一個監督《台灣關係法》執行情況的委員會」的法案(H.R.5902),想在國會內部成立專門機構,利用國會的監督權,迫使行政部門更好落實《台灣關係法》。

1998年7月7日,參眾兩院聯合提出「關於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對台灣承諾的聯合決議案」(S.Con.Res.107),並在參議院獲得通過。與之類似的還有1998年7月16日提出的「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對台灣的承諾」(H.Con.Res.300)和1999年3月11日眾議院提出的「重申《台灣關係法》」(H.Con.Res.53)。2001年3月20日國會再度提出,「重申《台灣關係法》」(H.Con.Res.67)提案。

為進一步彰顯《台灣關係法》的重要性,美國國會提出專門法案標榜《台灣關係法》的重要性,如2003年3月25日提出的「重申《台灣關係法》是美台關係基石」(H.Con.Res.117)。2013年11月13日又拋出「重申《台灣關係法》重要性」提案(H.R.3470),並在眾議院獲得通過。僅僅大約3個月之後(2014年2月28日),國會又故技重施,拋出「重申《台灣關係法》重要性」(H.Res.494)提案。

此外,美國國會還在許多關鍵節點高調紀念《台灣關係法》,如1999年3月17日眾議院提出「紀念《台灣關係法》20周年」的決議案(H.Con.Res.56),2009年2月23日眾議院又提出「紀念《台灣關係法》30周年」的決議案(H.Con.Res.55),兩者都在眾議院獲得通過。2019年適值《台灣關係法》40周年,估計國會將故技重施,再度提出紀念《台灣關係法》的相關法案。

二是要求對《台灣關係法》的內容進行修訂。隨著亞太情勢的不斷變化,特別是美台關係的不斷提升,美國國會認為《台灣關係法》內容已經「陳舊落伍」,變成了美台關係進一步發展的桎梏和障礙,因而急需修訂。例如為配合李登輝訪美造勢和法律解禁,1995年4月6日眾議院曾拋出「修訂《台灣關係法》以讓台灣領導人可以訪美」(H.R.1460)。

2007年9月25日,眾議院又提出「美國將依據《台灣關係法》繼續對台售武」(H.Res.676)的決議案,並獲得眾議院一致通過。2009年11月19日,眾議院又繼續提出同一主題的法案(H.Res.927)。眾所周知,《台灣關係法》並未涉及美國對台售武的內容,美國國會聲稱將依據《台灣關係法》繼續對台售武,顯然是想進一步曲解《台灣關係法》的文本。

三是制定新法來補充《台灣關係法》。美國親台勢力認為,美台關係已發生巨變,若繼續以《台灣關係法》規範和引導美台關係,只會削足適履,制約美台關係發展。為彌補缺陷,親台國會議員不斷提出應制定新法來補充《台灣關係法》。如2015年10月28日,眾議員夏波特(Steve Chabot)等人提案「重申《台灣關係法》和「對台六項保證」是美台關係基石」(H.Con.Res.88),並獲眾議院通過。眾議院如此操作後,參議院也緊隨其後,拋出類似議題的決議案(S.Con.Res.38),在參議院也同樣獲得通過。

「對台六項保證」是雷根時期向蔣經國做出的所謂「口頭保證」,沒有書面記錄,具體內容一直眾說紛紜,未有定案。美國國會將「對台六項保證」與《台灣關係法》等量齊觀,顯然是想進一步夯實美國對台政策的政治和法律基礎。此外,美國國會近年來還頻頻利用年度《國防授權法案》等時機,強行塞入涉台條款,藉此來彌補《台灣關係法》未涉及的內容,如美台軍事關係合作等。

2018年,美國參眾兩院更連續無異議通過所謂《台灣旅行法》,最終獲得川普簽署,成為正式法案。這也是繼《台灣關係法》後,美國國會通過的又一專門提升美台關係的法案,為美台高層人員往來打開了「方便之門」。此外,國會近期還頻頻鼓噪要制定「台灣安全法」,未來若闖關成功的話,美國「一中政策」的核心基礎將由「一法三公報」轉變為「三法三公報」,「三法」即為《台灣關係法》、《台灣旅行法》和「台灣安全法」。

學界鼓吹修《台灣關係法》

1979年美國國會炮製《台灣關係法》時,故意將其中內容進行模糊化處理,為未來的解釋和落實留下足夠空間。美國主流學者對該法這種模糊性多持正面態度,但部分親台學者則認為,該法內容太過於含糊不清,因而應該進一步清晰化處理,明確展現對台灣的支持態度。

(作者係北京台海問題時事評論員)

週一, 05 九月 2022

行政院於2月21日公布同婚專法草案,即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此一新的法律,其名稱:「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長達15個字,真是太詭異了。不要說一般尋常百姓看得霧煞煞,就算是法律專業界人士恐怕也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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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稱主政者如此為新法命名,是為了避免得罪「挺同」或「反同」的任何一方,因為前者要求以「婚姻」為名立法,後者反對與民法所定「婚姻」用詞混淆。於是就推給司法院大法官吧,反正你們如此解釋有案,我行政院就兩手一攤,照單全收,然後再推給立法院去傷腦筋。

問題是,從法律人的專業角度來看,「施行法」三個字是有特殊涵義的。也就是說,在法制體系的概念上,「施行法」乃是指:一個法律的新制訂,或是新修正,在「法律適用上」產生了時間交替如何施行運作的困境,究竟該怎麼解決,於是才需要再訂定出一個「施行法」,目的是要處理「法制時間落差」之際的行為準據問題。

茲舉一例:民法「親屬編」於後來做了修正,立法者就訂定「民法親屬編施行法」。開宗明義於第一條規定:關於親屬之事件,在「民法親屬編」施行前發生者,原則上不適用此編的規定。

從而可見,「施行法」一詞乃有其特定使用情形,根本不適合作為有關同婚專法的名稱。否則就是亂了國家的法律體制,而法律所追求的正道也遭扭曲。

況且,憲法上所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文,本身並不是一種「法律」;因為「法律」是限於由立法院通過,經總統公布施行的。或許可以說,大法官解釋文的「效力」與法律位階相同,但畢竟不是「法律」。而今同婚專法把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作為「施行法」一詞源頭的標的,這在法邏輯上是不通順的。

至於去年11月24日公民投票「第十案」通過,廣大人民的直接意志表達:「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此與司法院748號解釋文的內容,是否有所齟齬,茲於訂立專法時應如何拿捏其分際,實在也是值得深入探究的另一法制課題。

(作者係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

週一, 05 九月 2022

蔡英文始終不接受「九二共識」與「一中原則」,又逢中必反,導致兩岸停止經貿談判、農漁契作與採購;最近又為連任選情,拉高兩岸對抗形勢,兩岸關係顯然不樂觀。

兩岸終止經貿談判後,沒有服貿,也沒有貨貿,就無法完成兩岸ECFA。即無從進行與他國的FTA;更無緣進入RCEP(占世界半數人口及1/3的GDP)經濟圈,台灣鋼鐵、工具機、石化的主要出口市場在東協與大陸,台商這些產品的外銷競爭力已嚴重消損。

高雄正是兩岸觀光及貿易緊縮的重災區,韓國瑜才會以貨出得去,人進得來,贏得高雄市長寶座。

九合一選舉民進黨大敗後,蔡英文一改維持現狀、力守中華民國憲法的承諾,將習近平的談話,扭曲為「九二共識就是一國兩制」,意圖挑起統獨對立,扳回2020年總統大選的頹勢。3月11日宣布反制「一國兩制」七大綱領,以提高兩岸對抗情勢。

蔡政府的外交策略是親美抗中、拉日制中。過去因為中日釣魚台衝突及中美貿易戰,似乎一度有機可乘。惟中美貿易戰即將達成協議,中日釣魚台衝突也已放下。蔡英文昧於國際現實的一廂情願,換來的只是羞辱,如近日蔡英文提出要和日本安保對話,惹來日本外相公開表示台日不是政府關係,更無安保協議可談。美國AIT也宣布反對台獨公投。

蔡英文奢望國軍抵擋住共軍第一波攻勢,然後引起近鄰國家出兵協助台灣。然而,台灣要加入聯合國及WHA,都得不到這些國家的聲援,更何況要他們為台灣出兵,真是痴人說夢!

蘇貞昌院長更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對共軍來犯要戰到一兵一卒,「就算只有一支掃帚,我也會與敵人周旋到底。」這是引用二次大戰,英國邱吉爾首相對抗德國納粹時所說的:「戰海上,戰海灘,戰街道,戰山上,我們絶不投降」名言。

問題是,當年希特勒已發動二戰,攻占捷克、波蘭、挪威、法國大敗將投降,33萬英軍自敦克爾克撤回,納粹即將跨海來襲,激戰關頭,領導人只能鼓舞民心士氣。但目前兩岸關係,人民交流頻繁,彼此經濟密切依存,怎麼能相提並論?

尤是,二戰時英國整體國力仍與德國相當,而今大陸人口是台灣的70倍,GDP是台灣的20倍,又是世界第三大軍事強國,台灣有何力量去頑抗中國大陸?

據美國國防部分析,中國軍力在陳水扁第二任期後已明顯提升。蘭德公司早在2007年推估,中共軍力已可阻絕美國航母停留在離中國海岸1,500公里外的海域。一旦大陸突襲台灣,將可延遲美國的馳援。

何況台灣內部因藍綠、統獨對立而分裂,民進黨又違背政府信賴原則,用年改剝奪軍警公教的權益,真有外敵來犯,誰會去為「這個(什麼)國家」抛拋頭顱、灑熱血?

蘇貞昌說台灣要打到一兵一卒,其實,歷史上只有抗戰時期,中國人抵抗日本侵略才有這種壯烈的犧牲,如台兒莊、衡陽保衛戰等。兩岸真要發生戰爭,絕不可能戰到一兵一卒,即或果真戰到一兵一卒,台灣將只剩下一片廢墟,豈是我們所要的?

(作者係金融機構退休主管)

週一, 05 九月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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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3月10日證實,有大陸台籍政協委員提議要送高雄一對大貓熊,但高雄市長韓國瑜表示要尊重高雄市議會的決定,而且貓熊是一級保育類動物,需要大陸中央審核通過。壽山動物園主任莊絢智則表示,目前園方還有三公頃土地可供使用,如高雄市議會通過經費,將建一座恆溫恆溼的貓熊館。

消息傳出,蔡政府從農委會到陸委會,乃至親綠的媒體與民進黨籍立委,前仆後繼地發言抵制大貓熊成為壽山的貴客。筆者認為,值此2020選戰逼近,加上韓國瑜的韓流餘溫仍在,其實韓市長婉拒的理由可以一一克服。

首先,韓市長表示要徵求高雄市議會的同意。筆者認為,如果高雄大多數民眾舉雙手歡迎大貓熊,對於選擇反對的民進黨市議員會是很尷尬的場面。所以筆者建議,與其讓全體議員做決定,不如讓全體市民在市政府i-Voting網路投票,只要過半數民眾同意,韓市長就可冠冕堂皇地迎進台灣第二對大貓熊了。

其次,建館與照顧經費龐大。有關建館與照顧大貓熊費用必然相當可觀,市政府可能負擔不起。但筆者認為,韓市長可以透過與民間企業合作,或以兩岸交流名義籌措專款專用,相信可募到所需款項。

再者,照顧大貓熊需要有經驗的動保人員。根據之前台北市動物園成功的經驗,高雄市府可以透過專家學者,招募有志照顧大貓熊的年輕人加入培訓行列,讓渠等前往四川貓熊的故鄉做至少一年的嚴格訓練,然後成為未來大貓熊的基層輪值保母。另外,也可以招募與台北市動物園一樣的大貓熊志工,當大貓熊來到高雄後,成為最佳的大貓熊園區解說員。

最後,趁機重新整修壽山動物園。高雄壽山動物園積弱不振,讓高雄市民敬而遠之,如果因大貓熊進駐,重新整修整頓壽山動物園,讓它煥然一新,媲美台北市木柵動物園,對高雄市民而言也是一件好事。壽山動物園整頓後,應讓所有園區內的動物都能一樣被好好照顧。果能如此,高雄壽山動物園必將是高雄、全台甚至外國遊客的最愛,如果能融入小學生的學習課程內,壽山動物園可一舉多得,何嘗不是引進四川大貓熊多贏的善果!

(作者係退休國中老師)

週一, 05 九月 2022

自古以來,我國對於歷史教育的重視,舉世無出其右,紀傳體、編年體、紀事本末體等類型的史書,不絕如縷的呈現,供後人記取興滅繼絕的歷史教訓。四庫全書中又以史部占大多數,故而稱中華民族是一個愛好歷史的民族,絕非過譽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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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之所以如此努力進行歷史傳承的事業,說到底,就是為了子孫們的永續福祉。先祖們深刻體會到,唯有讓後代清楚認識過往的成敗經驗,才能奠定不朽的生存基石。

為延續民族、文化的發展,中華民國自建國以來,時刻謹記先賢們的訓示,均視歷史教育為重中之重,不斷傳達本民族的建國精神,以及各朝代的興亡得失,直至21世紀,皆是一以貫之。

但不幸的是,蔡英文為一己和一黨的政治私利,竟然在2018年以莫名其妙的「東亞史」,取代中學的中國史教育,想要徹底剪除台灣與中國的歷史脈絡。其私欲最終雖不可能得逞,但學子們卻可能因此喪失瞭解中國歷史,從而重創永續發展的機會。

眾所周知,所謂東亞史,一則是源自於19世紀日本所倡導東洋史的概念。但東洋史最後卻成為日本軍國主義,用來向亞洲侵略的藉口:「大東亞共榮圈」。再則,東亞史的範疇為何,在學界仍莫衷一是。

另外,借用屬於區域史概念的東亞史,試圖代替國別史的中國史。最後以「主題式」教學,取代素來使用的「時間順序」方式,亦尚未成為史學界的共識。

雖然有上述諸多爭議,但民進黨政府仍蠻橫地結合一批狼子野心之徒,強行將中國史從中學教育裡掃除殆盡,真可謂是我民族歷史教育的一大浩劫!

退而言之,吾人為台灣人民謀,也無法自外於中國歷史:(一)以敵為師,仍然要學習中國史;(二)四百年台灣史,仍屬於中國史一部分,明清時期的台灣史不就是源自中國?今日台灣社會與文化,95%以上和大陸是重複的;(三)台灣近來每年從大陸賺取超過1,000億美元,又豈能不識中國文化與歷史?

歷史就是文化,文化就是生活,我們選擇何種歷史,也注定了會產生何種文化,進而導致何種生活。身為一個熱愛歷史的民族,台灣絕對不能在沒活水源頭的日子裡生存,這猶如失根的蘭花,飄散在東亞的零丁洋上。

我們今天奮力在這塊土地撰寫歷史的所作所為,一定會被載入史冊裡。讓我們攜手力挽狂瀾,一起為恢復中國歷朝歷代的歷史教育而努力!

(作者係中正大學副教授、恢復中國史課綱公投提案人)

週一, 05 九月 2022

韓國瑜在香港、澳門為高雄市爭取到34億台幣訂單,但因與港澳特區行政長官及中聯辦主任會面,引起綠營一片酸言酸語。陸委會先稱韓國瑜違法,後改口要求韓對外說明「密會」情形。蔡英文則在出訪途中高調指稱,韓國瑜製造了「一國兩制」氛圍,引起綠營學者爭相表態。

以上論斷不攻自破,不值一一駁斥。例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非經陸委會授權,各級地方機關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協商簽署協議;韓國瑜全程未簽訂任何協議,自然沒有違法問題。又例如,韓國瑜與兩位主任見面時,旁邊有市府官員、市議員陪同,豈能算是「密會」?又怎麼可能「出賣高雄」?

倒是蔡英文及綠營學者所指,韓進了港澳中聯辦,會在台灣製造「一國兩制」氛圍,或形同率先實踐習近平的「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值得深究。

首先,不論與港澳中聯辦主任見面是「禮貌性拜會」,或是「客隨主便」,或是「試探對方底子」,韓國瑜大概對港澳特區實踐「一國兩制」20年,必然設有負責聯絡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的辦公室,有一定的了解。他不畏閒言閒語、大方前往,讓兩岸人民見識到他有別於其他政治人物,對他挑戰2020大位或有加分之效。

其次,綠營刻意抹紅韓國瑜,卻意外地使「一國兩制」大大曝光,成了台灣熱議的話題,這恐怕是綠營始料未及的。「一國兩制」被台灣當局全面封殺、污名化30多年,蔡英文又常說只要她在任絕對不會「一國兩制」,今年元月2日在回應習近平講話時,更信誓旦旦稱「台灣絕不會接受一國兩制,這也是台灣共識」,但為什麼韓國瑜與兩位中聯辦主任各吃了頓飯,綠營就擔心台灣會有「一國兩制」氛圍?難道是對「台灣共識」沒有信心?

再其次,綠營經常以「今日香港,明日台灣」嚇唬民眾,但香港基本法草擬於1980年代,其維護的是當時的香港現狀,而「兩制」台灣方案則將充分尊重台灣當前的現實情況,與30年前的香港有何關係?更何況,過去多年來,香港泛民派人士絡繹不絕前往美國告洋狀,但卻從未具體舉出香港基本法哪一條條文被侵犯或破壞,豈不怪哉?

最後,4月10日將是美國通過《台灣關係法》,介入干預台海關係屆滿40周年的日子,AIT及蔡政府均已展開盛大慶祝活動。不過,美國政府儘管依自身利益考量,以各種不同方式不斷擴充該法,40年來卻始終謹守「一中政策」,與台灣維繫著非官方關係,這使得台灣今年5月將第三度缺席WHA。由此看來,自詡「熟悉國際事務」的蔡英文,即使上台後採取了一面倒的親美政策,但因兩岸關係陷入僵局,台灣寸步難行,走不出去。

眾所周知,時間不站在台灣這邊,民眾若想為自己爭取到最有利的條件,確保統一後台灣長治久安,就應廣泛閱讀「一國兩制」資訊,勇於表達意見,設法凝聚社會共識。自己的命運自己救。

週五, 02 九月 2022

紡織的絲綫在樂譜的弦裡閃光

東西穿梭的梭,如夜空中快速行走的上弦月

看盡二千年絲路上來往的人影

那移動著上弦月的雲,快速成匹的絲綢

誰在夜色中,在月色裡誦念那咒語如機織的聲音

誰在月色裡吹起蘆管,在漢朝

夜色裡盡是望鄉的征人

已是不斷往西尋找征衣的遊客

風沙磨洗前朝的沈戟

歸馬看著殘旗回到久別的故鄉

你是那由西往東歸來的,在張騫之後

我是正在由東往西的玄奘,剛看見了敦煌

誰又是那舌根不爛譯經解經的鳩摩羅什

駱駝鈴在沙漠的風沙中響起白馬寺的鐘聲

白骨刻製的七孔簫聲,在蜃樓裡繞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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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牙泉  鳴沙山

這不是西遊的神話傳說,我就是來看見你沙悟浄

這世上的人都想煮沙成飯,以幻視幻

這裡看不見的菩薩與藥王能以沙為藥

以泉為月,以水為心,以心為光

他們是河,是水,是光,是你會出聲的毛孔

沙中有沙,沙粒內有孔,有風有聲

五色沙唱誦著五音,你的喜怒哀樂悔

紅黑黃綠白與宮商角徵羽,你的悲歡離合空

白天聽見仙樂如泉水蕩漾的漣漪

夜晚鬼哭狼嘷飛沙走石,沙幕如浪濤

卻能聽見你幽幽的哀泣,失去親人的旅人

二千年了,在鳴沙山的陰面,請節哀

我只是粘著海風,帶有農民子弟的土垢

想來此換一把五色沙,想治癒貪嗔癡的惡毒

如治癒這世界被欲望戮穿的殘破的身體

至悲的眼淚滴落在人間的月牙泉

沙漠中半閉的眼與微笑的唇

這牙還能咬住多少旅人的相思

這月還能照見多少今塵來世

鳴沙山裡有多少疑問在發聲

莫高窟

經緯線中看見阡陌裡一方方秋紅的麥田

薄霧的樹林上蛛網閃著陽光的經緯與孔洞

夜空間隔有序的星座如稻穗下垂,指向這裡

似鐘擺的杓柄以斧斤,以星光鑿開岩壁,用月光敷牆

白天在陽光中睜開骷髏空洞的眼窟,閃現佛光

我看見你了莫高窟,如蜜蜂與蒼蠅的複眼逐漸放大

逐漸放大,那一幕,是悲是喜,是哀是怒

道士王圓籙,鑿開藏經洞,驚見五萬卷書畫

上報朝廷,無緣愚癡頹敗的王朝啊,視如敝屣

你十年修行也修不息一個貪,廉價私賣經卷,王圓籙

被盜拓切割的菩薩與飛天,也回眸不捨

經變的圖影,善辯的文殊與維摩詰

說盡天上人間諸病諸妄,從洞窟空茫的眼裡

目送傳教士們席捲經卷壁畫

千年來的一次大劫掠

畫壁上另一個居士,背影形似張大千

臨摹拓印,他臨摹自己往後的名利財色

終究無法捨得,後代子孫弟子應惜福

變換為商品在拍賣場上高價所得,如何回填

拓陷與剝離的壁畫,流淚的菩薩已眼臉模糊

看不見,那株尋找寄生的水草與樹苗

看不見蒲公英與蘆芒散飛的種籽

看見的是漫天飛舞的飛天

衣袖牽繫著細細的絲路

壁畫上的絲路樞紐,今天的敦煌

我聞到海風,聞到鹽   

聞到滄海桑田,這裡是遠古的海底

是湖,岩壁上殘留的貝殼,像佛的眼睛

像菩薩胸前臂膀上的寶石與染料

孔雀藍與黃金堅持一千年沒有變色

我看見米麥、芝麻、核桃的化石,我想起農民的子弟

跪拜,也是插秧蒔草的姿勢,佛菩薩

我們也是供養人,饑餓是最平等的,在肉體裡

在戰場上,戰敗的戰馬咬著破碎的旗幟

那不是糧草,那是前朝不散的冤魂

白骨倒豎如十字架,月光下長成仙人掌

目送廉價購買經卷的傳道士,這路上

再回頭,王圓籙道士的墓木已拱百年

是善緣還是惡緣,東傳的佛經,帝王的政經

藉此西傳避禍,彷佛已預見一個清王朝的沒落

百千窟裡的第一窟,樂傳和尚的塑像還坐在那裡

一千五百年了,反彈琵琶的飛天一直飛不下來

一個笑容換一個朝代,一個姿勢換一個朝代

一件衣服一個顏色,再換一個朝代

看不見千年爭戰在洞窟上奔騰過的千軍萬馬

抄經的和尚,鑿壁的役人

綿綿供應顏料與糧食的商賈,均田與稅賦

被一次次的書法寫在經卷畫冊裡的眾生

世界最大的歷史博物館,美術館,整座山

是世界書法的基因庫,醮著血汗,與淚

玉門關

羌笛何須怨楊柳

春風不渡玉門關

                   ──唐·王之渙《出塞》

城門已朽化為飛滾的沙塵,落日還那麼定圓鮮紅

城堞殘缺如骷髏臉上凹凸的牙槽

白骨製的劍柄插在土裡

風聲中傳來白骨孔簫的嗚咽,一夜征人盡望鄉

二千年來多少戰死的冤魂在這關口徘徊

李廣利,關外有人呼喊這個名字

有人不知不覺回應,我是李廣──

兩個名字,一來一回,就是二千年

李廣飛將軍,匈奴聞名夜遁逃

李廣利西征求和,皇帝怒斥過玉門關則,斬

三千隻汗血寶馬隨著張騫經過玉門關

在滾滾沙塵中兩尊佛像閃閃發光

向東走過敦煌走上咸陽走進漢武帝的夢裡

佛教與佛法逐漸東傳,至達摩從海而來

一葦渡江面壁九年一花開五葉

玉門關走過法顯玄奘鳩摩羅什與東西各族人馬

它像歷史鏡面上映現的眼睛

看見生與死在這個關口輪替

東西文化在這裡交織交融,和平共存

它開放包容並創新宗教與人文

它生根,深根如堅韌的駱駝草

根深十五米,吸吮地下雪水滲透的水氣

駱駝,這上天賜給人類的善良的坐騎

牠下跪讓你上坐,眼神疲倦睫毛防沙

駝峰可以支撐一星期不用喝水,馱運茶鹽絲綢

牠走向筆直寬廣的快速道路兩旁

寶馬車隊呼嘯而過,牠不看它們

這世界的速度,會比地球自轉還快嗎

駱駝的速度,在沙漠上前進,例如太空船

在空無一人的星際行走,永遠耐得住寂寞

紡織的絲綫在樂譜的弦裡發光

東西穿梭的梭,如夜空中快速行走的上弦月

看盡二千年絲路上來往的人群,經過敦煌

看不盡

人類貪婪的欲望與戰火的終點

二千年千軍萬馬的沙鳴與嘷啕

只想換來和平的春天,在二十一世紀的初春

我聽見

新時代的歐亞專列火車

一聲長笛,劃破絲路千年的長夜

載著兒童的玩具,新款的絲服瓷器與手機

載著新世紀的包容與和平共存

載回來美酒與香料,用共認平等的幣值

千年難於握手的文明,如今擁抱親吻

絲路,一帶一路,願遠方的海洋也響起一聲巨輪的長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