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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 16 十月 2025

對愛好崑曲的人而言,蔡孟珍應該是一個不陌生的名字。她是台灣師大國文系教授,一口功力深厚的崑曲,20年來持續經營兩岸文化交流,是票友中與大陸崑曲名家聯演的要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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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蔡孟珍是台灣研究戲曲的佼佼者,從戲曲表演、曲學、舞台唱唸,著作10餘種,國際知名漢學家鄭再發及大陸前輩學者曲六乙,都曾特別撰文稱譽她曲學上全方位的造詣,推崇她舞台上的唱作典麗。

今年9月6日,中秋節前兩天,蔡孟珍與大陸崑曲大師蔡正仁,在上海「月圓兩岸明──兩岸崑曲傳承人匯演」聯袂演出。不少碩學鴻儒前來捧場,董乃斌教授觀後表示上海諸友都希望蔡孟珍能常來大陸演出,弘揚中華文化。

「弘揚中華文化」一詞,用在蔡孟珍身上,一點也不誇張。20年來與她合作過的張繼青、汪世瑜、張士錚、李公律、汪小丹,以及此次的蔡正仁,每一位都是譽滿天下的崑曲名人。他們願意與蔡孟真合作的原因只有一個:他們知道,蔡孟珍傳承的是字清、腔純、板正的崑曲,與他們向「傳字輩」老師所學的是同一「路頭」、師承江南曲家正宗的唱法,這種正宗唱法已很難在年輕一輩演員身上看到。

這種正宗唱法,是一種自清代以來就保存在知識階層的「清曲」傳統,由於文人理解曲文、精通音韻,他們講求咬字,形成與一般伶人截然不同的內涵,即所謂的「清工」、「書房曲子」,他們與以表演、賣藝為主的「戲工」,有雅俗上的區別。

很長一段時間,近代中國因遭受兵燹、動亂流離,許多戲班無法經營、被迫解散,而崑曲卻仍不絕如縷、留傳至今,就是這些文人曲社保存國粹的結果。而台灣之有崑曲,也是1949年隨政府來台的文化菁英們所傳遞播種的功勞。

蔡孟珍接觸崑曲的因緣,就從這裡開始。她就讀師大國文系時,學校對面的台電公司力行室每周日下午都有曲友輪值的曲會「同期」,參加者都是大陸旅居台灣的社會名流:故宮博物院院長蔣慰堂、音韻學者李方桂伉儷、名報人成舍我、立法委員吳延環、師大教授夏煥新…,群賢畢至、風雅咸集。一次偶然機會,她與學姐前往聽曲,頓時被這優雅的藝術吸引,沒想到竟成為她日後承擔這神聖使命的開始。

回想那時候崑曲社的指導老師都是義務奉獻,在當時物資缺乏的年代,老師有時還自掏腰包,隨時給學生多方鼓勵、補充營養,帶給學生「師徒如父子」的縈懷溫馨,雖畢業多年、星散各地,仍會返回慇勤探問崑曲社的一切。

崑曲社裡影響蔡孟珍最深的是許聞佩老師。來自崑曲世家的許老師,唱唸遠紹乾隆間「納書楹主人」葉堂,近法清末名家徐致靖,講究平上去入、四聲分明、尖團不紊。許老師傾囊相授,蔡孟真也十分珍惜這份難得的機緣,為了練好「中州韻姑蘇音」,她特地學了蘇州彈詞;為了加強崑曲音韻的理論依據,她到台大旁聽杜其容教授的「聲韻學」;為了彌補票友武功根柢的不足,恩師杜自然又特別安排劇校名師李柏君訓練她上台演《扈家莊》。數年之中,她逐漸掌握崑劇各種旦角的戲路門徑,成為日後「學」、「術」兼備,能登台爨演的崑曲學者。

20多年來,蔡孟珍在師大講授戲曲課程,唱做俱佳,曾受教於她的學生大都能嫻熟格律、填詞作曲,更能哼上幾段崑曲。崑曲社的學生由於具備上台表演的經驗,在教甄謀職的過程中,每每能脫穎而出、締造佳績,在教學崗位上春風化雨,在海內外繼續播撒崑曲的種籽。

在兩岸文化交流上,蔡孟珍也一直是重要的推手。長期以來,她交流的模式主要以學術包裝崑曲,現身說法並親自彩演,這一點是只發表論文的學者或商業劇團難以兼備的。蔡孟珍認為,從事文化藝術的人要懂得思考、要執著、要有一種生命上的承諾,一顆特別的心。當你把藝術傳遞給下一代的時候,是一種薪盡火傳的信仰。為此,儘管在交流過程中曾遭受某些意識型態的杯葛、排擠,她仍堅持理想。

1994年蔡孟珍突破萬難,邀請大陸首屆梅花獎得主張繼青來台巡迴展演,改變了台灣崑曲的生態,近年又陸續主辦過多次兩岸崑曲匯演,並親自率團赴天津、北京、南京、上海,與崑曲大家頻頻互動。

一路走來,崑曲之所以值得蔡孟珍用一生來付出,不僅因為崑曲是中華文化的瑰寶,更來自她深切而神聖的文化使命感!

(作者係東吳大學教授、中華崑曲藝術協進會理事長)

週四, 16 十月 2025

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 既是一部制度演進的歷史,也是一部人自身不斷進步、完善的歷史。講究「運籌於帷幄之中,決勝於千里之外」的決策文化中,決策者的作用一直為人類所重視。自古以來,中西方在自己特有文化的基礎上形成了比較成熟的識人、用人機制。但由於其歷史背景、地理環境、經濟基礎、社會制度等方面的差異,最終形成不同的用人制度。

選拔人才的標準不一 

識馬vs.賽馬

馬克思指出,地理環境是孕育人成長和制約人活動的舞臺和地平線。不同的地理環境孕育不同的傳統文化和民族性格,從而形成各具特色的政治傳統。

中華民族生存繁衍於相對封閉的大陸型地理環境,較少受到來自大自然的壓力,複雜的地形和多樣的氣候,形成了具有東方特色的治水文化。治水文化講究天時地利人和,注重群體意識和集體觀念,培育著古代中國人謙恭、內斂的人文氣質,中庸、莊重、謹慎的行為戒律。從春秋戰國直至隋初,「伯樂」們通過「養士求賢」、「察舉征辟」方式來實現對「千里馬」的選拔,最終實現利人、利國、利天下的統一。

西方國家大多處於開放的海洋型地理環境,發達的商貿業和航海業,鑄就了冒險、競爭、自強自立的民族性格,高度開放的海洋文化特質,有利於各民族博採眾長,融會貫通。如果去尋找哲學、藝術、文學、數學、科學、醫學及政治思想的源頭,所有的這些知識都會帶到西方。由於追求社會天秤上的平等競爭,個人價值的實現被視為最高目標。在崇尚自由、獨立、平等的氛圍下,在識人、用人上多主張群眾「賽馬」。

道德vs.才華

中西方對選拔人才的原則上,對德和才的要求有不同的側重點。中國以儒孟學說為圭臬,要求以修身為基礎而完成「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政治理想,提倡「君子以厚德載物」。在傳統文化的滋養下,形成「取士之道,當以德行為先,其次政事,其次藝能。」雖然存在軍功賞爵、九品中正制,但更強調「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難致治。今所任用,必須以德行、學識為本。」從隋唐以來,這種思想通過科舉制進一步推廣,與整個社會的道德風氣相得益彰、共同發展。由於科舉制的實施,中國的用人制度也第一次具有公開性和廣泛性。

消融和淡化的血緣主義傳統,造就了西方人強烈競爭意識和表現欲,在崇尚科學、注重思辨的社會氛圍中,強調以智為先、平等競爭,以知識性的考查為主要內容,最大限度地選拔深富邏輯、靈活敏捷的聰敏人士。

忠誠vs.利益

中國自古以來,以宗族、血緣為基礎的倫理關係構成了社會關係的細胞。在「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性觀基礎上,形成仁義禮智信的政治倫理哲學,「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的社會倫理取向。當忠誠與利益發生衝突時,提倡重義輕利、甚至捨身取義。這種價值倫理取向深刻地影響到國家用人制度,以至於後期宗族關係為基礎的社會關係雖有所淡化,以政治忠誠度來衡量選拔人才的原則並未消除,反而成為中國用人制度最有特色的地方。

從古希臘羅馬的文明起,西方就剪斷了血緣關係、姻親、宗族關係的臍帶。以「人性惡」為基礎的宗教文化,多元化的社會階層結構和人、財、物的高流動性,使社會中的民眾結成了以利益為紐帶的共同體。而源起於西方的工業革命,並由此建立的私有制基礎上的商品經濟,進一步放大人的逐利本性,道德愈加處於相對從屬的地位。在道義和利益的權衡上,西方率先承認了利益的合理性。從而在用人原則上,默認「合理的利益」前提。

產生及選拔方式不一

地理大發現以後,世界各國選人機制隨著各國頻繁的交流,不斷融匯發展。工業化時代,民主政治成為新時代的必然產物。在民主體制的框架下,人才選拔制度是現代國家政治發展中的重要課題。

以德為先vs.價值中立

雖然現代社會優勝劣汰的考核標準已融入當今中國的用人理念當中,但中國自古以宗法血緣為紐帶的政治秩序,「人性之善」的倫理觀,使道德為先的價值導向得以沿襲保留;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依然是現代中國選拔幹部的優先原則。在德與才的取捨中,首先注重的依然是思想品德,其次才是工作能力和才幹。

與此同時,對忠誠和才能的取捨,也考驗著西方政治制度用人模式。為避免19世紀政治體制曾經陷入政治分肥的混亂,西方最終形成政務官和文官並存的用人機制。其中,政務官以政治忠誠度為衡量標準,文官以業務考核為優先。沒有任期限制的文官在秉持技術屬性優先的同時,保持政治中立是最基本的要求。

民主推薦vs.票決考核

中國對人才的選拔「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在選拔過程中,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正不斷推廣,但歷史文化傳統和民族性格使民眾延續了權威主義的制度崇拜,在民主集中制的框架下,堅持選舉、考核等公平競爭的方式時,將執政黨的考察,委任、民主推薦引入人才選拔的環節,再次體現了延續千年的治水文化傳統。

在西方今日的政治實踐過程中,用人制度在傳統基礎上繼續推進。在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基礎上,以投票來篩選政務官,通過技術考核文官,既體現公平競爭,又避免政治分肥,成為西方國家選拔人才的主要途徑。票決與考核所體現的競爭原則,也是對西方保留歷史傳統的表現。當然,西方現行選拔人才的方式尚不能有效地培養出德才兼備的人才精英,而只能依靠不同的選拔標準加以取長補短。

應取長補短、相互借鑒

構建「唯賢是舉,不拘一格」是新時期國家建設的前提,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是保障人才品質的根本。中國用人制度承襲了先賢之見,並對當今用人之利弊加以衡量,最終形成了由執政黨統一領導管理人才體制,不但使這一進程具有權威性、統一性和協調性,更符合傳統價值內涵和中國的政治屬性。同時,科學的用人制度產生了強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支撐了民眾信賴和支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心,促進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

近代工業革命使逐利的本性進一步膨脹,市場經濟行為的失調,滋生了權力尋租的土壤。為遏制人性之惡的蔓延,制度設計中如何規避利益侵擾,成為民主政治制度設計的重點。而以權力制衡為根本設計,在實踐中催生出日漸完備的法律文本。由於對人性合理的把握,制度設計由於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權力、人性之惡在此都不能肆意妄為,從而完成制度環境與人性的理性結合。

不同的地理環境,文化傳統、思維方式、政治體制決定了中西方用人文化的差別:東方求穩,西方思變;東方重倫理,西方重才智;東方重經驗,西方重實證。而近代以來,用人制度的演變使東西方所深蘊的用人之道,出現不同的發展脈絡:西方沿著「理性、民主」的道路演進,而中國則在和諧、包容、穩定方面向世界展示其獨特的魅力。

用人制度作為當今先進的人事管理制度,如同科學一樣是沒有國界的,它凝聚了人類智慧,蘊含著科學的成分,屬於人類社會進步和文明的共同財富,對此,我們應取長補短,相互借鑒,共同發展。

(作者係中國社科院政治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週四, 16 十月 2025

相對於地球其他地區而言,冰天雪地的北極特質迥異。若以空間而論,謂之荒遠;若以氣候而論,謂之嚴酷。因紐特人、薩米人等原住民在北極生存的歷史可以上述到數千年。在最近幾個世紀,北極曾經是捕鯨者獵殺鯨魚的場所,成為探險家測試自己生存能力和無畏精神的天地。在冷戰時期,這裡也是美蘇兩個超級大國戰略核武器對峙的前沿。近幾十年來,氣候變化使得北極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

北極對地球有重要意義

多年前,北冰洋是地球上唯一的白色海洋,表面絕大部分終年被海冰覆蓋。冰雪覆蓋的北極就像一面大鏡子,可以反射絕大部分的太陽光照和熱量,保持地球的涼爽。可以說北極發揮著全球氣候調節器的作用。當冰面因為氣候變暖而融化,意味著更多的陽光會被吸收,進而加速冰層消融。氣候變化將使北極從持續千萬年的海洋冰蓋,變為季節性的無冰海洋,從一個遙不可及的荒原,變成一個擁有開闊水域的大洋。其演變之劇烈,發展之迅速,遠遠超出人們先前的預計。

世界自然基金會發布的《北極氣候反應:全球性影響》研究報告認為,北極地區的氣溫升高速度將是地球上其他地區的兩倍,這會影響到大氣環流,影響到歐亞大陸和北美地區的氣溫和降水變化,從而嚴重影響到這些地區的農業、林業和供水系統。該報告還得出結論,到2100年,因為南北極的冰化,地球海平面很可能上升1米以上。這對於所有沿海國家和地區都是一個挑戰。因為全世界約一半的人口居住於沿海地區,世界經濟的中心城市大多是港口城市。美國電影「2012」所描繪的場景並不僅僅是科學幻想。

除氣候問題外,北極升溫也帶來人類經濟活動增加的問題。海冰消融後,商業航運、油氣開發、礦產開採、捕魚及旅遊等活動逐年增多。其中特別突出的是北極資源的利用和航道的利用。根據美國國家地質勘探局2008年7月發布的報告稱,北極圈以北地區可開採的石油儲量和天然氣儲量,分別占世界剩餘天然氣的30%,以及世界未開發石油的13%。歐洲的一項研究表明,從歐洲鹿特丹到上海的商船,如取道北極北方海航道,會比取道蘇伊士運河的傳統航線,在時間上從30天減為14天,距離上減少約5,000千米。

航運時間和距離的減少意味著成本的下降,而且圍繞航線建設,很可能在北極形成一個世界新的經濟帶。北極蘊藏的豐富油氣資源和其他礦產資源,吸引各國企業進入北極,為大規模開發做先期準備。北極資源和航道的開發,會形成一個全球化的產業鏈和利益鏈,北極的環境保護也會構成一個超越北極地區的責任鏈和貢獻鏈。

中國與北極淵源很深

2013年5月在瑞典基律納召開的部長會議上,北極理事會通過了接納中國大陸、韓國、日本、義大利、新加坡、印度等國成為正式觀察員國的申請。其實中國參與北極事務的時間可以追溯到1925年。當時段祺瑞時代的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加入了《斯匹茨貝根群島條約》。根據該條約,中國的船舶和國民可以平等地享有在該條約所指地域(挪威現稱其為斯瓦爾巴群島),以及其領水內捕魚和狩獵的權利,自由進出該條約所指範圍的水域、峽灣和港口的權利,從事一切海洋、工業、礦業和商業活動,並享有國民待遇。

此後,由於中國戰亂和科學能力的限制,一直沒有在北極地區開展實際活動。1982年中國大陸作為簽約國,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國的船舶和飛機從此享有在環北極國家的專屬經濟區內航行和飛越的自由,北冰洋公海海域的航海自由,以及公約所規定的船旗國的權益。上述兩個條約,保證了中國在北冰洋和斯瓦爾巴群島地區從事相應活動的權利。

改革開放後,中國大陸在全面融入世界經濟的同時,積極投入極地科學研究,在極地治理和海洋環境治理中承擔起大國的責任。在南極科考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大陸科考隊於1999年開展首次北冰洋科學考察,進行綜合性海洋調查。截至2014年9月底,共進行了6次北冰洋科學考察。主要在白令海和北冰洋東側(楚克奇海、波弗特海、加拿大海盆等區域),開展北極氣候系統與全球氣候系統相互作用科學的調研。2004年中國大陸在斯瓦爾巴群島地區建立了固定的科學考察站—黃河站,常年連續開展北極高層大氣物理、海洋與氣象學觀測調查。十多年來,中國大陸北極考察活動獲得了一定的冰區海洋活動能力、知識和經驗,極地科學家通過廣泛的北極科技合作,積累極地知識,為中國大陸參與北極事務起到了先導作用。

中國大陸對北極的貢獻,還在於參與涉北極活動國際規則的制訂。在全球層面,中國大陸參加的涉北極多邊條約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國際捕鯨管制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斯匹茨貝根群島條約》等。國際海事組織(IMO)近年來正在制訂《國際極地水域營運船舶安全規則》(極地規則),該規則即將正式出台,成為規範北極航運行為、保障北極航行安全、保護航行海域環境和生態平衡最有約束力的法律檔和技術標準。中國大陸也積極參與涉北極國際組織或論壇,其中包括北極理事會、北極研究之旅、國際海事組織、國際北極科學委員會、極地研究亞洲論壇、北方論壇等。

按照歷史進程的時間座標來看,中國參與北極事務首先通過國際條約締造和簽署獲得北極活動的權益,然後在全球和地區層面參與制定北極治理規則,再然後是投身北極科學考察活動,直到現在才開始參與北極經濟活動。中國大陸經過30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一個經濟發達、對國際貿易高度依賴的重要經濟體,中國大陸的航運、造船、港口等產業已進入世界先進行列。作為占全球人口六分之一左右的新興大國,中國大陸是世界能源利用、產品生產和消費的所在地,以重要市場的身分與北極經濟相聯繫。2012年中國極地科考船「雪龍號」穿越東北航道進行北極科考。2013年夏,中國遠洋公司「永盛號」商船滿載貨物,從大陸港口出發,經白令海峽,穿越北極東北航道,順利到達荷蘭鹿特丹港。

北極治理與中國的責任

中國大陸北極事業的目標是:在北極快速變化之際,著眼於環境問題對全球發展的重要意義,以科學考察和環境技術為先導,以航道和資源利用為主線,以國際合作為平台,遵從和利用國際機制確立的責任和權益,加快實現由單純科考向綜合利用、局部合作向全面參與的轉變,積累極地研究的知識和儲備人才,實現技術領先,減少中國大陸參與北極事務的技術和環境壁壘,也為地球環境、人類和平及技術進步做出貢獻。2011年,大陸國務院成立跨部委的北極事務協調小組,從國家層面來進行跨部門的協調,以新的決策機制,適應變化的北極形勢和需要。

作為近北極大國,中國大陸在享有相關國際法賦予的權利和權益的同時,也承擔起維護北極地區和平、保持環境友好、促進發展的責任。北極的地區和平、有效治理、環境友好、綠色開發、科技進步,符合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的利益,中國應為此做出貢獻:尊重北極國家的主權和主權權利;加強與北極國家、北極地區國際組織之間的合作,按照互利共贏的原則,為人類和平、為經濟發展攜手共進。

圍繞氣候變化的北極環境保護是人類共同的課題。2012年第三次「國際極地年」(IPY)大會的組織者,向全世界科學家提出「從知識到行動」的號召,鼓勵各國科學家投身解決極地問題的各種應用研究。中國大陸科學家團隊已經成為北極研究的重要的方面軍。中國大陸極地研究中心主任楊惠根博士,目前擔任國際北極科學委員會的副主席。

筆者於2014年6月隨著大陸北極黃河站科考隊,一起深入北極斯瓦爾巴群島開展科學研究,在新奧爾松地區實地考查了各國科學家通力合作,殫精竭慮地為解決氣候、環境、生態問題,為保證人類生存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而努力。身處北極科學村,感觸良多,當時吟賦小詩一首,現附於此,作為文章的結尾。

荒海冰川融雲下,

苔原玉指染塵沙,

五洲齊憂冷暖變,

觀冰化。

萬里追日及北涯,

道法自然天地察,

應記西湖柳常綠,

數歸鴨。

山一程,海一程,

冰融水下寄浮生,

洋流越關城。

群英聚,新傲松,

萬語千言同一夢,

物我共長存。

(作者係本刊主筆、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副院長、歐洲《北極年鑒》國際編委)

週四, 16 十月 2025
:小陳年滿20歲,在台灣因朋友推薦而辦了5張信用卡,拼命刷卡,加上20%利息的結果,竟積欠高達上百萬台幣的卡債。小王在上海申請5張卡,銀行授信額度每張1萬元,但他竟刷了人民幣20萬元,兩人各會面對何種責任?
 
答:在台灣,小陳若因無力償還,依據《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第42條可以申請更生程式,所謂更生程式就是債務人繼續還款至一定程度,即可消滅全部債務。債務人需提出還款計畫,並經法院裁定同意。持續還款期間為6年,如收入扣除最低生活費,連續3個月無法達到最低還款金額,才能延長至8年。依照還款計畫還款,期限後債務免除,不必再背債。
小陳也可以採該法第80條之清算程式,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將債務人所有的財產變現,按比例償還給債權人。但小陳所有財產需接受金融財團監督的程式,在宣告破產前一年內不能有浪費、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且在資產分配期間不能出國、沒有被選舉權、不能從事金融相關行業,也不能考公務人員。如果申報財產有隱匿不實等狀況,依法會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債務不得減免。
另外依據「金融機構債權催收作業委外最低標準化範例」,催收債款作業時間原則上是上午7時至晚上10時,不得24小時騷擾債務人,且台灣銀行公會每年農曆春節時,為體恤債務人的感受,都會協調各會員銀行(含委外催收機構)於春節連續假期期間,停止各項催收作業,使債務人可安心過年。
在大陸,依據2009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196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小王因為積欠金額達人民幣1萬元以上,經2次催繳,3個月未還,可能遭債權銀行交由公安機關依法偵辦,一旦遭起訴後,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積欠金額達人民幣10萬元以上,更將面臨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責。但若在公安機關立案後,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由上可知,台灣金融主管機關對消費金融債務人採取從輕從寬的政策,以保護債務人的權利;而大陸對債務人催討債務時則一切依法辦理,而且處罰較重,這應該是為保障銀行的債權及金融的秩序。
週四, 16 十月 2025
1982年1月11日,鄧小平首次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概念。同年12月,大陸第五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憲法》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讓實行「一國兩制」有了憲法的保證,成為一項基本國策。
 
 
「鄧六條」
1983年6月26日,鄧小平在接見美國東西大學教授楊力宇時,指出「問題的核心是祖國統一。和平統一已成為國共兩黨的共同語言。但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我們希望國共兩黨共同完成民族統一,大家都對中華民族做出貢獻。」經整理,該談話中的六條內容如下:
(一)和平統一已經成為國共兩黨的共同語言,構成國共合作的基礎。
(二)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制度可以不同。
(三)自治應有一定的限度,不能損害統一的國家利益。
(四)統一後的台灣特別行政區,可以實行與大陸不同的社會制度;可以擁有立法權和司法權、終審權;台灣可以有自己的軍隊,只是不能構成對大陸的威脅;大陸不派人去台灣,台灣的黨政軍等系統均由台灣自己來管;中央政府還要給台灣留出名額。
(五)和平統一是誰也不吃掉誰。
(六)實現統一的適當方式是舉行國共兩黨平等會談,不提中央與地方談判,但不允許外國勢力插手(原載於《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0-31頁)。
鄧小平還提出和平統一後,實行「一國兩制」50年不變。針對有人擔心過了50年後台灣何去何從,鄧小平明確表示:「50年不變」只是表示長期不變,並非到了50年就一定要變。
 
 
「錢七條」
2001年7月13日,大陸副總理錢其琛會見新黨大陸事務委員會時,就當前兩岸關係的發展,明確提出三項堅持,即「一個中國、兩岸談判、盡速三通」。雙方在談到兩岸統一的模式時,錢其琛表示「一國兩制」中強調的「兩制」,係指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制度,港澳與台灣大體上均施行資本主義制度,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予以具體化時,將與港澳不一樣,中國大陸無意要台灣比照港澳。
新黨團員希望大陸能夠明確說明「一國兩制」的內容,以解除台灣人民的疑慮;錢其琛立即提出「一國兩制」的七項內容,包括:
繼續使用台幣;
繼續保有軍隊;
單獨關稅區;
繼續保持政府架構;
不拿台灣一分錢,不會調動台灣資金;
台灣人民、企業家保有原有財產;
人事自主,不派任何官員到台灣。
(見《中央社》2001/7/13)。
週四, 16 十月 2025

在10月23日結束的中共18屆四中全會上,大陸在時隔17年之後,重新以全會形式提出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詳細描繪了法治建設的新圖景。縱覽全會公報全文可知,依法治國與改革難題密不可分。

新形勢面臨新挑戰

經過十多年的經濟高度發展,大陸社會積累了不少亟待解決的矛盾衝突,已經在政治、經濟與社會等領域表現突出。

在政治領域,隨著大陸反腐運動的深入推進,抓捕「外逃貪官」成為反腐鬥爭的新任務。不過,由於不少西方國家,例如美國,認為大陸法治建設不健全,擔憂將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國,可能遭受不公正待遇,因而並未與大陸簽署引渡條約,使得此類抓捕行動面臨重重困難。因此,從增強法治透明度和國際接軌來考量,大陸的確有必要盡快提升法治建設水準。

在社會層面,大陸近年來出現貧富差距過大和有錢人奢靡之風蔓延等現象,這需要採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治。同時,受世界範圍內經濟衰退的影響,大陸經濟增速放緩,不僅直接導致就業率和消費水準相對偏低,而且間接引發社會領域的諸多不穩定因素。近年來,不少地區發生暴力襲擊和社會報復事件,嚴重影響了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轉。因此,為確保社會的整體穩定,法治成為大陸領導層謀劃治國理政的新舉措。

在經濟層面,儘管大陸的法律體系已大幅改善,經濟各個領域基本上都有法可依,但在解決矛盾糾紛時,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執法違法現象,比如各地因強制拆屋引發的暴力衝突,被羈押人員在看守所內離奇死亡等,反映當前大陸的法治建設還有待加強。因此,全面實現法治具有緊迫性,這也是中共在本次全會上多次強調法治建設的重要原因。

此外,迅速發展的資訊技術,對大陸法治建設提出新挑戰。在各類商業門戶網站和社交網站的推動下,社會發生的各類負面事件,都會在第一時間,被民眾以圖片或貼文的方式傳上網,造成「小事件大影響」的群體化效應。例如,一些涉及公共利益的社會糾紛,往往被人以預設受害者的心態進行集體抗議,在寧波、昆明等地爆發的「反PX」事件,就是擔憂化工產業可能產生環境污染而進行抵制;再如一些民眾故意散布地震預報、城市自來水污染等假消息,造成社會的局部恐慌和人心不穩等等。這些事件在網路媒介的帶動下,對大陸社會治理造成挑戰,加強這方面的法治建設也勢在必行。

舊問題需要新改革

如何規範和約束權力,始終是中共面臨的棘手難題。為此,大陸新一屆領導人展開了轟轟烈烈的反腐鬥爭。

據報導,自中共18大以來,在不到兩年時間的「打虎拍蠅」戰役裡,超過18萬黨員幹部被處分,其中包括56名副部級以上的高官(統計資料止於今年10月25日)。而交通、房地產、礦產資源、發改委系統等壟斷程度高、權力集中的領域,無疑是反腐的「重災區」。

面對已初顯成效的反腐運動,反腐成果需要獲得制度保障,而依法限權、依法問責、依法治貪是中共執政的必然選擇。本次會議公報指出:「堅持依法執政,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因此,面對大陸官場人人自危的現狀,實行法治能夠為權力運行提供基本邊界,這意味著,常態反腐和制度反腐將會逐步實現。

近年來大陸司法不公成為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諸如「趙作海案」、「張氏叔侄案」等冤假錯案,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地方司法機關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就對涉及人命案草率宣判,結果造成受審者無辜蒙冤多年。因此,在本次會議中,大陸將司法獨立和完善審判程序,作為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並提出一些新的改革舉措。

一方面,推動審判與執行相分離的試點改革,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等措施,這一改革有助於減少司法不公的現象。另一方面,針對重大案件,「實行辦案品質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這將對降低誤判概率具有積極意義。

此外,為增強司法公正的社會公信力,大陸將加強社會參與司法活動的制度化建設,完善人民陪審員和監督員制度,這些都將有助於增強司法領域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理念建設任重道遠

經過30多年的法治建設,大陸仍然存在著以法治面目出現的人治。其實,法治理念的形成,需要整個社會都能夠產生敬畏法律之心,而不能存在以僥倖心理規避法律制裁。為逐步消除人治,中共有意識地強化執政黨自身的監督和約束,運用黨內法規,促進黨員幹部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將法治建設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這必然會對權力產生制約作用。

總之,只有當法律成為懲惡揚善的準繩,並實現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才能在整個社會形成遵從法律的良好氛圍,也才能扭轉迷信權力的傳統思維。

(作者係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博士研究生)

週四, 16 十月 2025

中共18屆四中全會認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水準,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回顧中共18大以來提出的幾項重大政策舉措,從腐敗治理到國家治理,從國家治理再到依法治國,各項政策舉措之間環環相扣,改革步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頂層設計正在建構之中。

腐敗治理與依法治國

中共18大以來,大陸開啟強勢反腐,一大批有腐敗行為的官員被查處。從近兩年的情況來看,大陸的強勢反腐收到良好的成效。一是腐敗蔓延之勢得到有效遏制,官員的行為有所收斂;二是通過強勢反腐對官員形成震懾,使其「不敢腐敗」。但是,由於強勢反腐主要以紀委為主體,實踐中仍存在一些局限。其一,因主客觀條件的限制,只能查處部分有腐敗行為的官員。其二,國家司法系統的反腐功能並未得到充分發揮。其三,根治腐敗還需要探索如何使官員「不能腐敗」。可見,從長遠來看,還需要制度化的反腐機制。

中共18屆四中全會聚焦依法治國問題,依法治國當然包括依法治官和法治反腐,法治反腐正是反腐的長效機制的所在。依筆者看,法治反腐主要應包括兩點內容:一是依法行使公權力,這是對權力行使主體的要求。習近平提出的「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是對依法行使公權力的恰當闡釋,通過法律規範官員的行為,禁止有任何淩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二是依法監督公權力,這是對權力監督主體的要求。在法治反腐之下,紀委、司法機關和公民都可以依據法律,對官員的公權力行為進行監督、及時揭露和懲治腐敗。通過法治反腐這一長效機制,客觀上可以使官員「不能腐敗」。

自中共15大提出「依法治國」以來,就有一種觀點試圖將「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對立起來。中共18屆四中全會聚焦「依法治國」後,同樣有觀點認為,黨的領導會制約大陸法治反腐的能力。這種觀點的錯誤,在於以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和「政黨」關係來理解大陸,忽視了黨的領導在大陸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全局中的根本性作用。實際上,正如此次全會公報指出,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是有機統一,而非對立關係。對於中共來說,依法治國要求其依法執政,即依據憲法和法律治國理政,依法執政與法治反腐在理念上也是一致的。

國家治理與依法治國

中共18屆三中全會提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它是結合比較政治發展經驗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而提出的一項發展戰略。從比較政治發展經驗來看,很多發展中國家在二戰後都簡單模仿西方民主化模式,卻忽略了國家治理問題,從而陷入政治無序、腐敗、法治水準低、社會分裂、經濟不發展、貧富差距大等問題。可見,沒有良好的國家治理,就不可能有優質的民主政治。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實踐來看,大陸目前正處在國家轉型和改革的攻堅期,各種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錯綜複雜,政治發展的主要任務應該是國家治理。

國家治理具有兩個指向:一是問題指向,是指國家治理致力於解決改革開放以來,大陸政治發展進程中的各種問題。二是權威指向,是指國家治理必須要以政府有威權為前提,這樣才能有效地解決上述問題。可以肯定,國家治理的提出是一項重大政治發展戰略,將有助於大陸更有效地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

既然國家治理問題已經作為一項重大政治發展戰略提出,那麼勢必要引出下一個問題,即依據什麼進行國家治理?這樣來看,此次全會聚焦依法治國問題也就順理成章。全會公報很明確地指出,「通過依法治國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也就是說,國家治理需要依法進行。此前習近平在論述國家治理和依法治國的關係時也指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既要完善不適應實踐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又要不斷建構新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完善,實現黨及國家各項事務治理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

那麼,進一步追問,為什麼要強調依法進行國家治理?這是因為,在國家治理的過程中,政府必須要有權力,即政府必須「有效」,否則治理難以有效推進。但是,政府的權威應該是法治約束下的權威,必須接受憲法和法律的規範和約束,即政府「有限」。從國家治理到依法治國的提出,可以看出,未來大陸將致力於建立「有效且有限」的政府。

綜合上述,從中共18大以來提出的腐敗治理、國家治理及依法治國等幾項舉措的內在聯繫來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頂層設計正在建構中,法治中國則是其應有之義。

  

(作者係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博士研究生)

週四, 16 十月 2025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中國儼然在世界體系中快速竄起,毫無疑義,最耀眼的成果就是經濟領域的擴張。然而,如果從一個更廣、更遠的視野來看,海峽兩岸的發展路徑走得相當類似。中國大陸的發展,到目前為止充其量也不過是創造了中國經濟奇蹟,另一個則是台灣經濟奇蹟;也就是勞力密集的依賴型產業資本主義。

顯然,沒有任何個人、企業、組織、社會或國家,可以永遠活在「奇蹟」當中;奇蹟終究會幻滅。中國大陸因為幅員廣大、人力充沛、天然資源豐富,其奇蹟必然可以維持得更久,但奇蹟還是奇蹟,如實體基礎不足,終究還是會幻滅。細究當中最主要的衝擊,乃在於主觀的思維慣性與客觀的文明發展脈絡產生本質性的斷裂;「物競天擇」的效應下,奇蹟必會走上幻滅。

自上個世紀末以來,人類文明在量子科學衍生的電子科技帶動下,資訊無遠弗屆地快速擴散,每個人幾乎都能夠無限制地接觸和收容各種訊息,配合了個人獨特性的解放。新的世代將在個人創造新資訊的規則下,建構新的結構及秩序;舊的均質化秩序及結構必會逐漸崩解,新的資訊整合規則及向心力的形成,將成為下一世代的新秩序。

未來所有新的訊息力將同時擁有願景的「想像力」、「規劃力」及「執行力」。譬如未來能夠迎合知識文明的新都市,必然是全球城市網絡中智慧機能的都市系統,融合科技、環保及文化的智慧型生活都市,包括食品安全、治安、交通、商品生產、交易和消費、育樂…等。

未來兩岸的共榮,必須以時代性的前瞻視野,建構新的知識典範,超越思維慣性,激發個人想像力、規劃力及執行力,順著量子科學的時代巨輪,推動社會經濟體制的創新。只有如此,兩岸才能將華人社會各文化領域的獨特性推向世界舞台,進而建構普遍性的價值。兩岸攜手合作,而不是相互猜疑,才能攜手邁入全球化市場,共創一個安心、和平、和諧、喜悅的文化中國;這才是一個具有「質感」(qualia) 的文化社會。

這個願景必須立基於個人的知識能力;其知識能力也要能夠有助於個人在全球網絡中尋求定位,這種「個體全球化」的推動,只有透過現代化智能教育才有可能完成。海峽兩岸如果想抓住既有的奇蹟,跨越奇蹟,則深究科技體系及社會體系的量子典範將是不二法門;教育亦將以此為宗。

台灣年輕世代在當前全球化的浪潮下,競爭力普遍衰弱 。這種窘境之所以形成,年輕人不努力是一個原因;但真正的關鍵則是老師根本沒有提供具有競爭力的智能。 再苛求一點說,大部分老師都不夠敬業,所傳授的教材概都是幾十年前的資料(談不上知識),升等或升職所靠的要不是「良好的關係」,就是靠著投機取巧,剝削學生的研究成果來成名,更離譜的是制度性作弊;在這樣的體制下,老師怎麼會敬業?過去,國科會以裁判兼球員的陋規運作下,現在很多檯面上赫赫有名的學者概都是以不正當的手段得來的。每年幾十個研究計畫,報告大都是助理或研究生從網路資料彙整出來的,只是過時或現況的描述,根本談不上「跨越現況」。這樣的結果是台大、清華的碩博士到了國外   (如澳洲、新加坡、美國)升學或工作,不被承認其專業智能,只能當背包客模式的勞工;這就是體制崩壞的典型例子。難道我們還不知道反省嗎?我們下一代的未來在那裡?政客和奸商只會把責任推給年輕人,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

再以12年國教失敗的例子來看,本來政策是要讓所有高中都成為明星學校;這是明智的教育改革方向。可是,改革的對象錯了;改革對象應該是老師,而不是學生。事實會證明,你把學生操死了也沒用,八股的老師還是八股,唸唸資料,解解題,數十年如一日,一路走來,始終如一;考考試,還可以,走出校門,沒能力,就是沒能力。

歷史的經驗及智慧告訴我們,任何時代的變革都必須從教育改革開始。往前看的話,可以看德國社會學大師貝克 Ulrich Beck 寫的《全球化危機》;如果往回看,可以參考19世紀日本的明治維新,以及俄羅斯的工業化改革。當年日本一方面派出菁英至歐洲先進國家學習新知識,返國後再以此為種子擴大,另一方面則高薪聘請國際知名專家至國內傳授;俄國沙皇彼得大帝甚至放下身段,化裝成工人隨團到歐洲學造船。想一想,面對困境時,我們都只是回頭看及往下看,主張要發展技職教育。不過,以當前的技職教育職能來看,其傳授的內容很可能還把重點擺在製造模具的技能;問題是,幾年之後,這種技能將在3D列印的科技運用下遭致淘汰。

總的來看,台灣到底有多少技職的老師,能夠教導學生迎合當代的科技潮流?高等教育也是如此,在行政管理及企業管理的領域,世界先進的潮流明明已經進化到量子科學的典範;組織型態、結構及運作都已經量子化了,可是,台灣還停留在舊典範的科層組織,或平面結構的組織型態。在運作上,績效管理只能搭配量子型態的組織,我們則硬是把它套上舊典範的組織,導致自從引進績效管理制度之後,各部門的績效每況愈下,於是頻頻做假資料,政府效能逐年下滑。關鍵還不在排名,更重要的是國家缺乏實質的競爭力,相應也就無法提升人民的福祉。

說真的,如果真要把12年國教政策落實,所有的老師必須分梯再教育。教育部應該要求各學校每年抽出3至5名老師,送至國外再教育一至二年,返國後打散建制,重新分配到各校。如此一來,至少學校的明星味道會逐漸淡化。很可悲的是,台灣什麼都政治化,因為老師有選票,尤其大學教師會影響輿論和學生,所以,教育改革都不敢動他們;其實,他們才應該是被改革的對象!

說實在的,台灣的教育不變革,學校很難生存,學生也很難再過著文明的生活;同樣地,中國大陸的教育也應隨勢變革,駕馭知識而騰飛。

(作者係逢甲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週四, 16 十月 2025

2008年以來,隨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格局不斷深化,兩岸教育交流也取得重大進展。2010年8月,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大學法、專科學校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陸生三法」修正案,正式承認大陸學歷,並定於2011年正式開放大陸學生赴台攻讀學位。從2011年開放陸生赴台攻讀學位迄今已四年,但在「三限六不」等限制的影響下,陸生赴台就學情況不如預期,放寬限制已成為兩岸教育界關注的重點。

201411015P6201

開放陸生赴台求學的背景

台灣通過「陸生三法」有諸多內部因素的考慮。

(一)解決台灣高校生源缺口大與教育資源過剩的矛盾。台灣大專院校數量從1994年的130所,增加到目前的161所。而台灣每年出生人口數卻由60年前的40餘萬人,下降到如今不足20萬人。教育市場的供大於求,再加上受全球經濟不景氣的衝擊,台灣規模較小、資質不佳的後段私立大學面臨關閉邊緣。根據台灣教育部的規定,若學生不滿3,000人,或兩年新生註冊低於6成的高校,將列入名單被輔導轉型或退場,目前全台約有20所學校被列入其中。

(二)因應台灣人才「淨流出」形勢,提升台灣的競爭力。台灣近些年由於經濟不景氣、薪水偏低,亞洲各地企業都前來挖角,加上大陸就業機會對台灣中高階人才形成極大吸引力,使得台灣人才大量外流。此外,學生升學壓力小,學習積極性不足,而大陸學生面臨嚴峻的升學競爭,普遍刻苦上進,吸引大陸學子就讀有利於產生「鯰魚效應」,帶動台灣學子的學術熱情,提升台灣高校學術科研水準和競爭力。

(三)希望通過兩岸青年交流及建立互信,展示台灣核心價值和軟實力。台灣將開放陸生赴台視為「教育和文化輸出」的重要一環,期盼陸生能對台灣的價值觀、社會、文化產生認同。行政院南部中心執行長更明確表示,兩岸文教交流政策是為「推廣台灣核心價值與軟實力」。

陸生赴台就學現狀

目前,在台攻讀學位的陸生總數約6,000人,加上參加短期交換生項目的陸生,在台陸生總數約25,500人(詳見表一)。不過,陸生赴台就學也面臨著重重困境。

(一) 赴台意願不足,致台高校陸生缺額比率居高不下。2011年,台核定招收攻讀碩博士學位陸生653名,最終錄取233人,缺額率高達64%。學士班招生中,台核定招收陸生1488名,最終錄取742人。2012年情況依舊,台核定招收攻讀碩博士學位陸生575名,最終錄取310人。學士班招生中,台核定招收陸生1,566名,最終錄取679人。2013年情況稍有好轉,台核定招收攻讀碩博士學位陸生1,118名,最終錄取631人。學士班招生中,台核定招收陸生1,732名,最終錄取1,234人。值得注意的是,在首度開放的二技招生中,73所技術學院核定招生名額955人,僅174人報名,最終錄取93人。2014年,台核定招收攻讀碩博士學位陸生1,712名,最終錄取849人。學士班招生中,台核定招收陸生1988名,最終錄取1804人。

(二)院校、專業「紮堆」現象嚴重。陸生報考台灣高校分為兩個層次:一是應屆高中畢業生赴台攻讀學士學位,可報考台灣私立校院和金門大學、澎湖科技大學兩所公立大學;二是應屆或歷屆的大學畢業生赴台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不僅可以報考公立大學,也可報考私立大學。從連續4年的報考情況看,大多數陸生填報的志願都集中在北部頂尖公、私立大學。赴台攻讀碩博士學位的陸生最青睞的為台大,連續4年報考率第一,其次是政大、清華大學、成功大學、交通大學等知名院校。而報考學士班的陸生也將志願集中鎖定在輔仁、淡江、逢甲、銘傳、中國文化大學等私立大學。另外,陸生報考最熱門的專業當屬財務金融,其次是企業管理、外語、電子工程、大眾傳媒等。

(三)「三限六不」成為陸生赴台就學最大障礙。「三限」是指限量、限校、限領域。島內每年僅開放大學招生總量的1%招收大陸學生(約2,850名),開放初期僅承認大陸41所一流大學學歷。「六不」是指陸生赴台就學或考試不給予加分優待、不影響島內招生名額、不編列獎學金、就讀期間不允許打工、不得報考公職人員考試、畢業後不得在台就業。上述政策造成以下影響:

第一,對陸生畢業院校、報考專業進行嚴格限制,限制了赴台陸生規模。同時,不允許陸生在台就業的規定,也影響陸生赴台就學的意願。許多畢業生一邊要撰寫論文,一邊又要趕回大陸面試,甚至還有陸生提前一年著手,往返兩岸五六趟,花費大量時間、精力和金錢。

第二,不編列獎助學金和不允許打工的規定,使得大陸許多家境貧寒的優秀學子望而卻步。依台灣教育部規定,陸生學費不得低於私校收費,台灣私立大學每年學雜費約合人民幣2萬多元,住宿費約合人民幣8,000元,加上吃飯等其他生活費用,每年共需人民幣約5萬元。面對龐大的開銷,陸生不僅無法拿到獎學金,也無法打工兼職,甚至連校內研究助理也不能擔任,造成家境貧寒學生根本負擔不起,而負擔得起的學生也寧可選擇歐美、新加坡或香港等陸生政策更加開放的大學深造。

第三,陸生被定義為處於僑生和外國學生二者之間的特殊群體,享受不到二者各自享有的權益。在醫療健康保險問題上,由於陸生被定為短期「停留」身分,不符合納入健保的要求,只能買商業保險或學生團體險,而外籍學生只要在台居留時間超過4個月,就可享受健保。不少陸生在病痛時「望著高額醫藥費而在醫院前卻步」,備受煎熬。

此外,台灣規定年滿20歲才能申請手機卡,而學校又不願為其擔保,不滿20歲的陸生只能用為遊客設計的易付卡,費用比手機卡高出數倍,亦對陸生造成困擾。

台灣逐步調整陸生政策

台灣陸生政策與先進國家釋放優惠、搶奪人才的作法大相徑庭,自然無法吸引人才,也無法填補生源和財源的空白。在各方施壓下,台灣教育部終於做出調整,比較明顯的變化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擴大大陸高校學歷採認範圍。2013年3月台灣教育部公布最新「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獲得學歷認可的高校,由原先41所頂尖的「985」院校,增為包含「211工程」院校在內的111所;今年2月宣布自8月起將開放公立大學學士班招收陸生,每校限額5人;4月又擴大採認大陸15所系屬音樂、藝術、體育獨立專業大學校院及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學院大學、中國社科院等3所機構學歷,合計認可名單達129所。同時,在限量方面,之前限制在當年全台招生總額的1%(約2,850人),今年的目標是倍增為2%(約5,700人)。另外,台灣還於2013年開放大陸應屆專科畢業生赴台就讀可授予大學學位的二技,挽救瀕臨倒閉的私立技職院校。

(二)降低收費、增加學校和系所層面獎學金設置。2011及2012年,報考學士班第一個志願須繳納人民幣350元,每多報一個志願增加200元;碩博士班每報一個志願要分別繳納300元和550元。2013年,台灣對報名費做調整,報一個志願300元,報兩個以上志願統一為600元。

在降低報名費的同時,台灣還積極協調大學運用自籌經費,仿效提供給外國學生及僑生的獎學金,成立優秀陸生獎學金,並讓學校自籌成立「優秀表現或成績」獎學金,讓台灣本地生及島外學生共同爭取。2013年,聯招會官網首度設立「優秀陸生獎學金」專欄,以方便陸生查詢。

此外,台灣還將「不能打工」的規定改為,如果為課程、論文研究的一部分,或是畢業條件、所有學生一體適用,陸生就能擔任研究或教學助理,且可領鐘點費。這樣一來,既可讓陸生在實習的過程中得到更好的鍛煉,又能減輕其經濟負擔。

(三)建立健全陸生健保機制等配套措施。台灣當局已於2012年10月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案,將大陸學生的「停留」身分修改為「居留」身分,以配合健保法規定。教育部門也已協調相關部門,開放陸生考證不考照,即在證、照分離原則下,陸生可以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資格證書,但仍不能在台換照、執業。此外,台灣教育部日前預告將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草案,刪除原條文中陸生「不得降轉」的規定,以增加陸生轉系、轉學彈性;同時,陸生的學雜費規定也將比照外籍生,不需要報教育部門備查,但仍維持收費下限,即台灣公立大學收費標準的兩倍。

未來展望

目前看,台灣放寬陸生相關政策法規的社會氛圍已經成熟,教育部門也已逐步調整其陸生招生政策。未來,除應進一步放寬大陸高校學歷採認、陸生打工兼職、獎助學金的限制外,也應在以下方面加以調整:

第一,今年開放公立大學招本科生,確實吸引更多陸生報名,而公立大學志願數約占全體志願數17.6%,比率要高於招生名額所占比率,未來可考慮增加名額,進一步放寬公立大學的招生限制。

第二,今年科技校院錄取人數大幅成長,可能跟大陸開始重視技職教育有關,因此可藉此機會加強宣傳,為考生提供更多報考指導。

第三,雖然國、民兩黨黨團都對陸生納入健保表態支持,但相關法案仍卡在立法院未能通過,日前又有立委提出附帶決議,增添變數,應盡快將陸生納入健保體系,保障其權益。

第四,陸生由於缺乏相關資訊,在選校、選系上沒有方向,只能靠學長口碑、上網查詢;進校後發現報考的學校不合適想轉學,卻僅有東海、逢甲等少數私校允許陸生轉學,最受陸生青睞的私立大學如輔仁大學卻沒有舉辦轉學考。未來應考慮建立更成熟的陸生轉系轉學機制,以滿足陸生入台後的求學需求。

開放陸生赴台是兩岸文教實現雙向交流的重大事件,大陸年輕一代和台灣社會都正在藉由這個政策更好地瞭解對方。期盼台灣當局能夠盡速取消各種限制,順應開放交流的大趨勢,深化兩岸教育交流,使之更加健康、熱絡、富有成效。

(作者係中國社科院台研所研究實習員)

週四, 16 十月 2025

香港「占中」人數雖已大幅減少,但「占中」與「反占中」兩批人仍持續走上街頭表達訴求,也發生了一些零星的衝突,國際媒體更持續高度關注「占中」的發展。而台灣方面,因「占中」與3月的「太陽花學運」相似,在年輕人中有著廣大的回響,綠營與學運分子大力表態支持,但也有不少人認為港府在處理「占中」的手法較為明快,普選訴求應該用和平理性的方法表達。

占中衝擊香港民生與經濟

香港回歸後,在「一國兩制」下,保有資本主義制度,社會中存在不同意見是正常的,人民當然也可以透過合法且理性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訴求。但,在「占中」爆發後,以國際金融中心立足的香港,遭到多家國際信評機構調降信評,不僅商業辦公大樓遭到波及,許多店家也被搞得無法做生意,整個經濟及民眾日常生活遭受嚴重影響。因此,據香港媒體統計,有高達六成的民眾反對「占中」,但基於工作等因素,無法挺身而出,其中更有高達近八成的民眾擔心香港的經濟被波及。

比較台港兩場學運

回過頭來看台灣,台灣早已實現港人所追求的普選,但台灣年輕人卻不相信普選產生的立法委員及代議式制度,從而進占立法院長達24天。

對於香港學生上街一事,台灣學運分子紛紛表示支持,更發起聲援活動,其中包括在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的集會,以及至香港駐台經貿辦事處的靜坐抗議。

與香港比較,台港兩邊政府對於訴求均展現出對話的誠意。「占中」學生雖在交涉中與港府有些摩擦,但至少是願意溝通的,但太陽花學運時,行政院長江宜樺走進人群中與學生對話,學生卻因對他提出的方案不滿,讓江院長無功而返。

之後,馬英九在中外記者會上,強調兩岸服貿協議對台灣的重要性及迫切性,並願意在不設任何前提的條件下,邀請學生入府會談,學生卻仍不領情,堅決要以退回服貿協議為前提,並且獅子大開口,條件不斷擴大,真可謂得了便宜還賣乖。

台大盲目頒獎遭人抗議

令人更想不到的是,事隔多月,太陽花總指揮林飛帆所就讀的台大,在10月下旬竟頒發第一屆「學生利他獎」給他。該校社科院長林惠玲表示,太陽花學運喚起民眾對於民主價值及程序正義的重視,這聽在很多人耳裡,完全不能同意。

身為台大校友的王炳忠與同樣是「反反服貿」成員的林明正,10月24日率眾前往台大社科院抗議,並斥責林飛帆為「台大之恥」,不過到了院長室,卻發現院長不在,因此請副院長出面說明,過程中衝突不斷。

王炳忠表示,台大此舉是變向鼓勵學生違法亂紀,台大社科院根本是在為虎作倀,那就乾脆頒一個「為虎作倀獎」算了。此外,王炳忠質疑,台大是一所國立大學,用的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學校這種行為根本是胡搞瞎搞,太陽花學運分子霸占議會,違法亂紀及破壞公務等案子至今還沒結案,台大此舉有違社會觀感。

台大頒獎一事,看似到此為止,但若從長遠來看,必將影響學生的價值觀及行為模式。教育與法律是國家發展的根本,如果公立大學可以對違法亂紀的行為而盲目頒獎,以後大家有樣學樣,豈非要天下大亂了!

從香港與台灣兩場學運的比較來看,台灣學運分子較為暴力、霸道。或許一時間,沒有人敢質疑太陽花學運,但相信往後的年輕人讀到這段歷史時,恐怕不見得會以這一場學運為榮,它甚至有可能成為台灣民主史上永遠揮之不去的恥辱。